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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为什么会失败?

2013-07-16 08:31 来源:证券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海上评弹】 “以房养老”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养老观念,甚至破坏了家庭伦理。

  周俊生

  几年前曾经在上海热闹过一阵的“以房养老”制度,最近有记者在一个偶然的场合得知早已废止。当然,与这一制度当年高调推出不一样,什么时候正式废止的,上海本地媒体没有报道过,现在只是有好事的记者把这个“旧闻”报道了出来,大家才知道曾经有这样一件事发生了。

  所谓“以房养老”,指的是老人以自家房产的产权为抵押,从银行或政府每月获得相应收益用于养老,在去世后产权自动转出,成为出资养老者的财产。这种养老模式,其实是个别孤老在长期接受好心人帮助自己养老后对对方的一种回报,而愿意为其承担养老乃至送终职责的好心人,并不是冲着得到对方的房产而来的。这种民间自发形成的养老关系,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救济,其间并没有精确的经济利益计算。

  当这种养老形式被媒体作为一种社会新风尚传播,精于算计的政府却从中嗅到了一个巨大的商机。2007年,上海市公积金中心试行推出“以房养老”,将这个来自民间的做法纳入了官方的轨道。按照公积金中心的如意算盘,通过“以房养老”这一模式,老人们似乎得到了妥善的安置,而公积金中心则得到了老人们的房产,虽然这个财产对它来说有点像老百姓的按揭买房,先要付出养老费用,但若干年后,等这些老人陆续撒手西去,公积金中心就可以有大量房产进账了。

  但是,当公积金中心在进行这种算计的时候,它已经把自己沦落成了一个商人。养老并不是简单的一笔经济账,不是用一笔经济往来账目就可以解决的。对于老人们来说,亲情的享受相比吃得好穿得好更重要,而他们的房产,大多是他们一辈子辛苦打拼后唯一能够传给子女的财富,是老人和子女维持亲情关系的一根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纽带。对于绝大多数老人来说,“以房养老”在他们的家庭中早已是一种没有必要订立契约的规则,而现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横插一脚,让老人们以自己的房产来交换养老,实际上既剥夺了他们的亲情享受,也使他们的子女丧失了房产继承权,怎么可能行得通呢?个别的孤老将房产在其生前出于感谢向其提供养老服务的好心人,将房产赠予对方,这其实是在自己无子女情况下的一种无奈之举,对于绝大多数有子女赡养的老人来说,是不可能接受的。由此说来,“以房养老”作为一种模式由政府机构来推广遭遇失败,是一个用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问题。

  对于政府来说,养老是其社会保障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的老人,盛年时期正值计划经济时代,那时候社会保障制度还没建立,他们的收入很低,现在的退休养老金也不高。对于这些老人,政府其实是欠了账的,现在应该做的就是还账,向他们提供更好的养老服务,而不应该像一个商人一样盯着他们的房产,要求他们用房产来交换养老服务。当然,也有一些家庭因子女虐待老人,老人会负气接受“以房养老”,但作为政府来说,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做的是帮助老人维权,要求其子女善待老人,而不是反过来以这种模式在老人和子女的感情伤口上再撒一把盐。

  “以房养老”模式颠覆了传统的养老观念,对家庭伦理甚至构成了一种破坏。而从本质上说,公积金中心之所以会对这种模式非常感兴趣,甚至热心地将其推广开来,正是长期以来政府以“经济人”自居,对其所应承担的社会事务管理职能“懒洋洋”所产生的结果。在养老方面,目前很多城市普通出现的问题是严重缺少适合老人生活的养老院,这就需要政府作出投入。但建设养老院对于政府来说似乎只有付出,没有收获,性价比显得不太划算,因此才造成了巨大的缺口。(作者系上海媒体人士)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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