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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有近半受访者不满慈善信息“透明度”

2013-09-22 15:41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本报讯(记者兰洁)今天上午,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发布《2013年度中国慈善透明报告》,通过对1000余份调查问卷的统计显示,公众对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在2013年度信息披露工作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比例达到20%,较去年的9%增长约一成,但仍有近半数受访者表示对慈善组织的信息“透明”不太满意。

  据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佑平介绍,《报告》选取了全国1000家公益慈善组织进行第三方网络检测,从基本信息、治理信息、业务信息、财务信息4个方面来全面评估2013年度我国公益慈善信息的披露情况,评估对象包括基金会、民办非企业、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各种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社会组织。

  《报告》显示,2013年度我国慈善透明指数为43.11(总分为100),与去年相比,透明度提高了33.1%。其中,透明指数达到60以上的公益慈善组织比例从20.4%上升至29.6%;而透明指数达到90以上的公益慈善组织,从去年仅2家增长为今年的70家,涨幅较大。从不同类型的组织之间的比较来看,2013年度基金会整体透明度最高,与去年相比其透明指数的增长幅度最大。

  同时,公众对公益慈善组织信息公开状况的满意度也有所提高。调查结果显示,20%的公众对我国公益慈善组织在2013年度的信息披露工作感到比较满意,而去年只有9%。

  《报告》分析指出,2013年度我国慈善透明度明显提升,主要原因包括:公众的质疑成为透明度提高的有力推手;政府敦促慈善行业在透明度方面加强自律,利用信息平台加强社会各界对社会组织的监督;行业组织采取成立自律联盟、加强政社合作、走进公众视野等方法推动透明。

  “但今年的调查再次说明,公众希望全面了解公益慈善组织使用慈善资源整个过程,包括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分配是否合理,而这些恰恰是我们公益慈善组织在信息披露时做得较差的部分”,刘佑平表示。

  《报告》建议,政府应尽快出台具有约束力的慈善组织信息披露标准;慈善组织应将捐助人、受助人、服务供应商等各利益相关方纳入信息披露机制,形成完整的信息链,完善项目的监督机制,同时加强与公众的互动。J235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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