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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招待费”缘何成央企腐败死角?

2013-10-23 08:48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22日,国资委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向所有央企通报中国铁建事件处理结果,并发出加强央企监管的积极信号。

  中国铁建“天价招待费”折射出央企监督的哪些问题?央企频现的“天价招待费”事件缘何成为腐败死角?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应彻查“天价招待费”去处

  57人被通报批评,8人受党纪政纪处分,1人被移送司法机关——这是国资委最新通报的对今年3月曝出的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事件处理结果。

  “中国铁建招待费问题的曝光,揭露了建筑等行业普遍存在的腐败和潜规则问题,对行业发展是好事。”北京科技大学教授刘澄直言,不能仅关注天价招待费,而应关注这笔费用招待了谁、钱流向何处。

  一些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建筑行业尤其是房地产行业潜规则多,工程或土地招投标不给好处根本拿不到项目。北京一条地铁项目投资动辄数百亿元,一个标段就要十多亿元,要拿到这样的项目,企业通过业务招待等方式给予对方好处是很正常的。

  刘澄说,中国铁建付出巨额招待费,是行业潜规则的获益者,也是受害者。他建议,应以中国铁建事件为突破口,查一查央企的招待费都招待了谁、钱流向何处,通过追根溯源,深挖行业幕后交易链,对社会各界有个清楚交代。

  招待费动辄上亿原因何在

  事实上,近些年曝光的“天价招待费”事件的“主角”不光有中国铁建。中国人寿去年招待费花掉了14.18亿元,且至今没有任何说法。而2012年上市公司年报中,1720家公司披露的“业务招待费”达到133亿元。

  企业业务招待费,从财务上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应酬费用,包括宴请或工作餐开支、赠送纪念品开支、景点参观费开支等。

  “央企不同于政府,作为正常的经营列支,企业招待费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允许存在并不代表可以乱花钱。”财政部财科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说。

  国资委研究中心竞争力研究部部长许保利说,一些央企对大手大脚、大吃大喝习以为常,暴露出监管的缺位,根源在于央企代理人没有把自己和企业利益、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联系在一起,更多关注个人利益。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正是由于监管不到位,运行不透明,招待费某种程度上成了各种“见不得光”支出的“容纳筐”,乱发福利、帮客户报账等等,什么支出都往里装,而监督部门有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目前曝光的一些问题,多是上市公司披露年报时发现的;而除了企业主动披露,谁能发现招待费中隐藏的各种玄机?”刘澄说,某种程度上,监管缺位已使央企招待费异化为一种福利,甚至成为掩盖非法交易的腐败死角。

  加强监管不能流于形式

  今年上半年,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中国铁建在营业收入增长26.1%的情况下,业务招待费同比下降29.6%。而国资委数据也显示,今年前三季度,113家央企集团本部招待费同比下降了37%。

  “这说明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背景下,央企采取的治理措施是有效的,压缩招待费等费用也的确有空间,但也不能排除一些企业通过财务做账、转移支出科目等方式,将招待费隐蔽起来。”刘澄说。

  政府一加强监管,企业便忙着“躲猫猫”。专家指出,与其被动监管,还不如主动防堵结合,建立央企监管的长效机制,避免监管流于形式。

  在核查此次中国铁建事件时,“签字背书”的监督新办法引起各方关注。在中国铁建的核查报告上,国资委纪委书记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均签字确认对核查报告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一旦发现有问题,签字者将承担责任。

  不过专家指出,要确保监督“掷地有声”,还需要强化纪检监督、监事会监督、审计监督、财务监督等手段,并向社会公开监督结果。此外,责任追究办法和惩戒措施也要跟上,对违规违纪、监督不力者真正形成震慑。

  “现在政府官员违规公款吃喝招待,一旦发现就地免职,对央企也应实行类似严格惩戒措施,不仅要惩戒出钱招待的人,接受请吃的也要被惩戒。”文宗瑜说。

  评论

  “签字背书”

  应不止于中铁建

  中国铁建8.37亿元业务招待费披露后,国资委纪委书记和中国铁建纪委书记被要求在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报结果引起各方广泛关注。人们期待着,“签字背书”这一落实监督责任的做法,不应止于中国铁建。

  “背书”是一个金融词汇,原意指在票据或单证的背面签名或盖章,表示确认、同意、支持等。在纪检监察中要求监督者在监督核查报告上签字背书,表明了签字人的责任和担当;若有挟私隐瞒、包庇渎职等行为,事后一旦查出,就能按图索骥,追究监督者的责任。这无疑在一定程度上破解针对了监督者“有监管之权,无问责之虞”的痼疾。

  无论是对央企还是政府官员,当前的反腐倡廉形势依然严峻,一些百姓深恶痛绝的“四风”问题尚未根除。特别是近期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中储粮等大型国企的多名高层管理人员接受调查,暴露出一些地方和企业监督体制上存在的问题,迫切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监督办法。

  “签字背书”,其实是发出了强化中央企业监督的积极信号。接下来,就是如何使监督责任真正成为一种有效、长效机制,真正使监督者不糊弄、不懈怠、有担当,让中央企业负责人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效推动中央企业改革发展。

  新华社记者 何宗渝 韩洁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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