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调查)逃亡“裸官”背后的“金融硕鼠”——“高山案”再追踪
高山(资料图)
新华网哈尔滨10月29日电(记者梁书斌、许正)将妻子、孩子送出国,一个人留在国内做典型的“裸官”,铤而走险后,更曾顺利出逃。轰动一时的中行“高山案”,近日在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引发新一轮关注。
通过巨额贿赂、开户存款、转出占用等手段,原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和黑龙江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东哲等人“里应外合”,将28亿余元巨额资金转出占用,造成8亿余元的巨额损失。
一家小银行为何会吸揽如此巨额的存款?造成难以补救的重大损失?除了高山、李东哲等人,另外那些为满足私利而不顾公家资金安全的“金融硕鼠”也同时浮出水面。
为揽储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进行“攻关”
高山案发时是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李东哲、李东虎兄弟是“高山案”中的重要人物,是黑龙江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等涉案公司实际控制人。
记者在9月29日的庭审中了解到,李东哲与高山相识后,交往日益密切,二人商议采用不法手段进行揽储。几年时间里,他们成功“说服”26家单位到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随着揽储业绩飙升,高山在系统内部成为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获得提拔和奖励。
在庭审中,记者发现,驱使这些单位到高山所在的银行建户存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李东哲、高山等人使用了行贿、给予好处等手段,“骄人业绩”背后是见不得人的交易。
为了让大储户到高山所在的银行建户存款,李东哲下了“血本”,甚至数次用拉杆箱装满钱进行“攻关”。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5月,李东哲找到时任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某,要求东北高速在河松街支行开户存款,张某应李东哲要求开设两个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
2001年7月,李东哲为“感谢”张某并为让其继续增加存款额度,指派其手下在北京市昆仑饭店外向张某行贿500万元。当时,李东哲用拉杆箱装满了钱,让人给张某送到酒店。2003年初,李东哲再次指使其公司工作人员在长春市香格里拉饭店向张某行贿200万元。
2000年6月到2003年12月,李东哲通过朋友找到时任哈尔滨市某公司财务部经理的赵某,要求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该公司在河松街支行开设账户,并陆续存入资金。事后,李东哲为感谢赵某,向其行贿40万美元。
就这样,4年间,李东哲、高山先后将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揽储到河松街支行建户存款。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