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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可分步走

2014-03-06 09:09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京报讯 (记者苏曼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4年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全国政协委员、北京银行董事长闫冰竹在关于建立中国特色存款保险制度的提案中指出,我国存款保险可以实行分步走,在存款保险制度刚推出之际设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待到未来条件成熟时,再设立完全独立的存款保险公司。

  闫冰竹指出,目前我国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还面临不少难点,他建议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制度,使之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先期设立存款保险基金,逐步从“付款箱模式”向“成本最小模式”或“风险最小模式”过渡。在存款保险基金成立之初,国家可投入一定数量的初始资金,但主要还是依靠各投保金融机构定期缴纳的保费。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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