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推行私有化过程中的谋取暴利现象(网络配图)
上世纪八十年代撒切尔推进国有企业私有化以来,几乎所有国家都有国有资产沦为谋取暴利工具的教训,最突出的是俄罗斯。
1991年底,苏联解体,俄罗斯联邦独立。一大堆半死不活的企业,1万亿卢布的内债、1200亿美元的外债,让新总统叶利钦坐卧不安。此时,年仅35岁的盖达尔投其所好,炮制了一套激进的经济改革方案。最终,他被叶利钦破格提拔为政府总理,1992年初,一场以“休克疗法”为标志的改革在俄罗斯全面铺开。
“休克疗法”的重头戏,是放开物价,实施财政、货币“双紧”政策,紧接着就是国有企业大规模私有化。在盖达尔政府看来,经济之所以险象环生,主要在于国有企业不是市场主体,竞争机制不起作用,最省事的改革办法莫过于私有化。为了加快私有化进度,政府最初采取的办法是无偿赠送:每个俄罗斯人可领一张1万卢布的私有化证券,凭证自由购股。大批国有企业落入了特权阶层和暴发户手中。
俄罗斯的新闻媒体也直言不讳地说,俄国的暴发户中有61%是在私有化过程中致富的,而90%的私有企业老板是过去的社会主义企业领导人。
俄罗斯把休克疗法当作灵丹妙药,本想一步到位,创造体制转轨的奇迹。可是南美小国玻利维亚的治疗方案,到了欧洲大国俄罗斯却是药不对症。政府的大撒把,直接引发了1992年12月盖达尔政府的解散,“休克疗法”也随即宣告失败。
“俄罗斯谋取暴利现象”还包括“分封化”与“犯罪化”两种趋势。
“分封化”主要是指把原来的国有财产通过灰色方式,暗地转让给那些最有权势的寡头们。例如,俄罗斯政府要求由银行或银行主持的投资基金来接管庞大的国有企业,但这些银行家和投资基金主管们自身并没有什么资产,于是政府特许这些人成立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让他们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仅象征性地支付了极少的钱,一招“空手道”就接管了国有企业资产。
“分封化”的另一表现是,政府把原材料的开采经营权和出口贸易权让给一些权势集团来垄断,这些人则把用国家自然资源换来的外汇存在国外占为己有。
对俄罗斯经济的“犯罪化”,观察家们的评价是:大概没有一个国家像俄罗斯这样有组织的犯罪且大型工商业相互渗透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以致于人们经常无法分清犯罪行为与合法经营的边界。俄罗斯的国民经济整体有40%以上被控制在黑道手里,而在几个行业(比如银行界、房地产界和消费品市场)里,黑道更是不容争议的“龙头老大”。
俄罗斯私有化的教训在于,其只创造了少数人获取暴利的机会。那些最有权势的寡头们大多是苏联时期掌握资源和国有资产部门的官员。苏联解体的初期,他们利用计划体制崩溃、新市场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间歇,摇身就将“国有”资产化为私有,成为大企业主和财团寡头。而政府扮演的角色又把原材料的开采经营权和出口贸易权让给了一些权势集团。
这些应当在当前的中国混合所有制实施过程中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系中国企业研究院院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