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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率将下调 或因养老保险费率偏高

2015-01-13 14:58 来源:互联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研网讯:

  据报道,近日,有报道称我国社会保险费率全球第一,缴费以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连年上涨,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负担。人社部为此回应称:社保费率不宜简单做国际比较,我国社保费率将适时适当下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5种保险,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的基数是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缴费的基数是本人的工资,一般指个人的月平均工资。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ju)伟教授介绍说:虽然缴费的比例相同,但个人工资不一样,保费的多少也会不同。

  张车伟:举例来说,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单位要缴20%,职工个人缴8%,养老保险就占到28%。但很多人工资水平比较低。非常低的,也有一个标准,你也要交到(当地月平均工资)基数的60%上缴,如果工资特别高的,按平均工资的3倍来缴费。

  而我国5项社会保险费率中,主要是养老保险费率偏高,占28%,其他4项社会保险费率之和在12%左右。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我国社保费率大体处于国际中等偏上水平,各国的国情差别很大,仅简单地对比社保费率很难反映各国筹资规模的全面情况。

  今后,我国社保费率将采取多措并举地方式适时适当下调。一是大力推进提高统筹层次。比如,使部分地区原来高达30%以上的养老保险费率降到全国统一的20%。二是加大各级政府对社保基金的投入。三是在经济波动中,采取阶段性减缴、缓缴社保费的政策,通过综合措施有效平衡国家、单位和个人的负担。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唐钧也建议:从顶层设计上给予长远安排,让政府、企业和个人都能合理负担费用,保障好全民的社保待遇。

  唐钧:调整企业和个人的社保缴费水平,不是说要下调社保待遇,而是倡导政府承担更多责任。目前我国财政用于社会保险的支出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在总缴费水平不变的前提下,财政多支付一些,企业和个人的压力就可以小一些,员工也更容易接受。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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