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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借股灾批监管:内幕交易屡轻罚 寒了散户的心

2015-01-21 07:32 来源:人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内幕交易

  违法收益高、处罚程度低,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愿意铤而走险,这不仅让“坏人得利”,更让广大中小散户寒心,不利于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19日沪深两市以暴跌5%开盘,其中券商股上演跌停潮。这一现象有其直接原因,16日,中国证监会宣布对融资融券业务存在违规行为的12家券商采取监管措施,并对中信证券等3家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

  违规经营受罚导致股价暴跌本无可厚非,但巧的是,就在证监会宣布处罚措施当晚,中信证券发布公告称,公司大股东在此之前4个交易日内大举减持3.48亿股,套现超百亿。由于公司作为被处罚当事方,大股东在两融业务被罚消息公布前大举套现,引发市场关于存在内幕交易的质疑。

  无独有偶,近期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两家铁路设备制造商的合并,也曾引起议论。根据自查报告,两家公司高管以及高管家属在各自公司重组停牌前,曾频繁买入自己公司以及对方公司股票。

  尽管随后两家公司发布澄清公告,称高管们停牌前并不知悉合并事项,买卖股票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但针对这样的回应,广大股民并不买账。在各大论坛、网络调查中,网民的质疑声比比皆是。

  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内幕交易的监管力度。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近日表示,2013年下半年以来,已将从事内幕交易的125名个人、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此外,根据证监会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的大数据分析系统,迄今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同比分别增长了21%和33%。

  查到的不少,但判罚过轻,恐怕是近年来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多发高发的最主要原因。进一步思考,一方面是法律本身有不严谨之处,另一方面,则有执法不严、敷衍了事的问题。

  如近期证监会公布的新华锦控股股东高管徐东波的内幕交易案中,由于该违法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所以对相关人员只处以5万元罚款。而在近年来查处的被定义为“情节特别严重”的兄弟科技、三变科技、宝利沥青等内幕交易案中,被告均被判处缓刑。

  违法收益高、处罚程度低,使得违法犯罪分子愿意铤而走险,这不仅让“坏人得利”,更让广大中小散户寒心,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不利于建立和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不过,在诸多“从轻量刑并适用缓刑”的案例出现后,相关部门也发现了其中的不妥,并在进行积极地应对。去年,号称“涉嫌从事老鼠仓交易时间最长、涉及股票数量最多、交易金额最大和获利金额最多”的“马乐案”,先后被三级检察院抗诉。

  所以,断绝犯罪分子的侥幸心理,让涉事者后悔、让效仿者胆颤,才能树立法律权威。打击内幕交易,在严查,更在严罚。

[责任编辑: 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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