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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 租房可提公积金

2015-01-29 13:57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公积金提取的便捷程度将进一步改善。住建部、财政部、央行昨日发文通知,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没有自有房屋就可以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

  租房提取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根据通知,新的政策主要有三点,第一是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另外,便捷之处在于,不再需要租金发票和税票。

  业内人士称政策调整并无太大实际意义

  对于这一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这一政策调整并无太大实际意义。第一,在很多城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要看缴存余额的,这种情况下,如果租房提取了,后续再贷款时将影响贷款额。

  第二,这一政策并没有明确可以提取的额度,是不是可以全部提取,只明确了可以根据当地租金水平提取。以北京为例,目前租房提取公积金只能3个月提取一次,而且提取的限额是只能是自己和单位缴存的3个月总和。

  第三,公积金作为一个职工互助基金,更大的意义和影响应该发挥在购房上,租房的放宽的确是对无力购房或者没有必要购房群体的一次利好,但这种政策放宽,对市场基本没有影响。

  目前北京公积金中心仍然需要住建部文件传达后,具体根据北京的实际情况来落实。

  公积金需“先消费后提取”

  根据以前北京的规定,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购买、翻修大建房屋外,还可以提取出来用于支付房租。提醒租房者,公积金的使用原则是“先消费,后提取”,也就是说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支付房租的,需要在租房后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但在国内其他一些城市,公积金提取范围过于狭窄,部分城市明文规定的“租房可以提取”,实际操作起来是一纸空文。多年来,公众对于公积金“提取难”的呼声从没有断过。公积金“交钱容易取钱难”,这是不少公众反映的一个共性问题。

  文/本报记者 范辉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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