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60号国务院令,公布《存款保险条例》,并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酝酿20多年后,中国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落地。截至目前,我国仍是世界上储蓄率最高的国家之一,新制度对居民储蓄有何影响?银行破产是否真的“只赔50万元”?
“第一大储蓄国”将迎来存款保险
中国人民银行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末,我国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高达126.47万亿元,仍是世界上“第一大储蓄国”。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投保存款保险。投保的偿付对象包括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同时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
“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存款人利益不受侵犯。”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作为国际银行业的通行做法,存款保险主要用于在银行遭遇“资不抵债”等极端情况下,向存款人提供一定限额的资金赔付。
据测算,设定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为境内99.6%以上的存款人提供100%的全额保护。
申银万国债券首席分析师陈康认为,随着银行市场化、民营化改革深入,竞争日趋激烈,再用财政资金、国资为银行坏账兜底既不现实,也不符合市场要求。这是新制度出台的背景。
“银行破产只赔50万”存在误读
不过,一旦存款保险建立,“银行破产只赔50万元”吗?专家指出,这类说法存在误读:
——中国的存款保险偿付限额远高于各国水平。从国际上看,存款保险制度的偿付限额一般是该国人均GDP的2倍至5倍。而中国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去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对个人存款而言,存款保险仅是“最后的防线”。《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障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本金和利息。这表明,破产银行要优先以剩余资产支付个人存款本息,不是偿付50万元了事。
——按行业惯例,大部分出现问题的银行还会被“接管”,进一步保障存款安全。
“兜底”机制有利于保护存款人
“在存款保险制度出台前,以国有为主的银行业事实上存在‘隐性’的国家担保,也就是刚性兑付的行政化保障,无论亏多少坏账都指望政府、财政埋单。”陈康等专家指出,存款保险的推出意味着金融改革的提速。由于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坏账率远低于国际水平,商业银行真正破产的风险依然较低。
专家指出,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是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也不是说只有大银行的存款风险低。此外,通过存款保险机制,一旦商业银行发生问题,对存款人偿付有望大大加速,避免社会纠纷和长期矛盾。
专家认为,银行债务将不再像过去那样由政府包下来,而是“谁的孩子谁抱走”,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将逐步分清。从国际经验看,即使个别银行出现问题,通常是通过市场手段,运用存款保险基金促成健康的银行收购问题银行,将存款转移到健康的银行,充分保护存款人权益。
(据新华社上海4月1日新媒体专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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