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费出国旅游的、自费安排子女出国留学的、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的、戴好几万元金表的……这些将不予认定低保或给予停保。13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草案)》,将加大对于骗保的处罚力度,并引导低保对象再就业。
低保是贫困家庭的“救命钱”,但骗保时有发生。2013年中国社科院发布社会保障绿皮书,在安徽、福建等5省市调查显示,享受低保的有六成非贫困家庭,而有近八成的贫困户没有享受低保救助。这次广州出台相关办法,最受关注的是骗保怎么防。
办法中采用了“排除法”,比如自费出国旅游等高消费行为都不能领取低保。其实对低保申请采取“排除法”式审核,全国早有先例,但其中一些引来了相当大的争议。比如重庆这个有“火炉”之称的城市,曾规定低保户不能有空调,因此出现了有亲戚赠送空调低保户也不敢收的荒唐事;还有很多城市,一度不允许拥有手机、电脑的人申请低保。现在看来,这些规定都有不合理之处,好在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些规定也慢慢废除了。
之所以要提这些旧闻,就是想说明“排除法”对低保申请而言,最好只起到辅助参考的作用。一方面,生活水平总是不断提高,昨天的奢侈品,今天或许已经成了生活必需品,要随时更新这个“禁止名单”,否则事倍功半还容易引起争议;另一方面,低保本来是为了保障贫困人群的生活水准,门槛划得太死,规定定得太细,反而阻碍了一些人提高生活水平。
“排除法”固然重要,但不宜罗列得过多过细,开豪车、多套房这种极端情况可以有,但把一些界定不明显的生活方式也列明禁止,虽然初衷很好,但怎么执行恐怕有点困难。比方说,经常出入酒楼吃大餐,啥叫“经常”,一周一次还是一天一次?啥叫“大餐”就更难界定,去大酒店吃饭但只点两盘青菜,算不算高消费?
因此,对于一些极端情况,确实需要搬出“排除法”,但“排除法”也不是万能的,更不可能穷尽所有情况。真正能对打击骗取低保形成决定性作用的,一是提高骗保行为的违法成本。骗低保的不少,但真正因此而被处以罚款乃至服刑的人却很少听说,客观上刺激了一些人铤而走险。二是还要建立基础性的家庭收支统计系统,方便有关部门在后台更加全面地掌握个人经济情况。其实为啥很多地方要使出“排除法”,就是因为收入统计缺乏条件,才必须要用这些看得见的行为来筛查出作假者。当然,这项工程难度不小,但做了好处更大,对保障房申请、实施个税抵扣等很多事项都有帮助。与其整天想着怎么被动去“防”,不如主动出击,一可避免有人隐瞒收入骗保,二可及时通知一些符合条件却不自知的人来申请低保,是不是更好呢?(张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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