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法公开审理了“乔丹公司”10件商标争议行政纠纷系列案件。这场源于NBA篮球明星与国产体育品牌之间旷日持久的“商标之争”,让“乔丹”商标是否与迈克尔·乔丹相对应、“乔丹公司”是否是恶意注册等问题再次成为争议焦点。
撇开从法律的角度上看“QIAODAN”等商标是否会让人与迈克尔·乔丹本人产生直接联想,是否损害其姓名权。先从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有人曾做过一份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当被询问“您认为迈克尔·乔丹与乔丹体育有关系吗?”,至少7成受访者误以为迈克尔·乔丹是该品牌的代言人或者存在其他联系。的确“乔丹”这个品牌名字,以及它的品牌logo--一个像是飞起扣篮的篮球运动员图片,都很难不让人与迈克尔乔丹产生联想。
虽然“乔丹公司”方面认为“Jordan”在外国是一个普通的姓氏,而公司其所有宣传均称“乔丹体育民族品牌”,与迈克尔·乔丹及其代言公司相区别。而从客观上来看,虽然乔丹只是一个普通姓氏,中国企业字号里带乔丹的企业有上百家,乔丹这个名字已经被广泛应用在企业字号中;但是有关体育方面的,大多数中国人看到这两个字,都会联想到那位著名的篮球明星,这就是姓名的真实内涵,即身份标识。而迈克尔·乔丹方面称,该企业“搭便车”的意图显而易见,围绕乔丹搭建整个商业模式。
虽然案件目前还在进展之中,最后的判决还无从知晓,然而对一个经营二十多年已拥有上亿用户的企业来说,这样的官司纷争一定会对企业今后的口碑甚至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当消费者发现自己购买的国产乔丹运动品,原来和那位篮球运动员并没有任何关系的时候,是否会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呢?所以企业想要真正发展起来,成为真正的民族品牌,就要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来赢得消费者的口碑。而不是靠与国外名人或名牌“搭边”,靠这种打擦边球的方式,通过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来增加产品销量。(中工网 刘唯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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