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9日讯 (记者 魏京婷)近日,有媒体在报道中指出,益盛药业因存在未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高管内幕交易等行为除收到证监会的处罚决定书、深交所的纪律处分决定外,还将可能面临投资者的诉讼赔偿。2011年,益盛药业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民生证券是其保荐机构,保荐人为高立金、任滨。益盛药业上市时招股书缺失股份代持等内容,民生证券作为保荐机构该担何责?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了解,早在2015年12月25日,益盛药业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益胜就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进入证监会视野,并决定对公司及张益胜立案调查。
2016年9月21日,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据证监会调查,1998年底1999年初,益盛药业的前身集安制药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吸收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等10人为新股东,注册资本由129.4万元增加到1200万元。此次增资过程中,王玉胜、尚书媛、刘建明、王斌等4人受托为毕建涛、卫巍、张锦、周永平等556 人持有410.7557万股,后经多次转增,至2011年公司上市后第一次送股时,上述4人受托持股达5662.76万股。
益盛药业的上述行为未在招股说明书、历次的定期报告及其它公告中披露,未真实披露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也未真实披露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及变化情况等。针对上述事实及相关信息,证监会调查认定,益盛药业未依法予以披露,截至2015年11月,益盛药业所披露的相关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此外,李铁军涉及的内幕交易违法事实,是在敏感期利用"马甲"账户交易益盛药业股票。李铁军利用的三个账号分别是"王玉胜"、"尚书媛"和"王斌",对应的敏感期分别是2013年11月20日至2014年4月1日、2014年1月10日至4月9日,分别涉及益盛药业的重组和年度利润分配。
李铁军利用的三个账号恰好也出现了 "王玉胜"、"尚书媛"、"王斌"的名字。对此,益盛药业于信披中并未交代上述人士是否与李铁军借用的账户为同一人。
2017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对益盛药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张益胜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对李铁军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等等。此外,公司董秘李铁军因内幕交易接到证监会1808.23万元的罚单。
2017年4月21日,深交所认为益盛药业、公司董事长张益胜、时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李铁军等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益盛药业、董事长张益胜、时任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李铁军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等等。
据《证券日报》报道,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律师表示,益盛药业被证监会顶格处罚,充分表明违法情节之严重,但区区六十万元罚金,根本不足以惩戒其违法行为,受损投资者依法索赔才是硬道理。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