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满月,新规的实施,对过去减持乱象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从监管范围来看,《若干规定》指出除持股5%以上股东以及董监高外,IPO发行前股东和持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也被列入监管范围。从减持数量和频率看,要求非公开发行股份在限售期满后12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定增认购的50%;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不得超过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2%。
国开证券一位分析师表示,本次新规扩大了受监管的股东范围,同时对减持节奏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意在打压大规模集中减持行为,引导上市公司及股东注重长线投资。新规短期内或将导致计划参与定增的资金进行重新规划,长期来看,有望引导资金进入真正有成长性的领域,缓解集中减持压力。
虽然,减持新规对市场的监管保持高压态势,但仍有一些公司顶风作案。华安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徐阳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监管层应关注打政策“擦边球”的行为。而且,在新规发布后,仍有一些董监高存在一些违规减持行为,这从侧面反映出部分董监高人员没有从意识上提高对于减持新规的重视,为了有效贯彻减持新规的执行,对于仍存在违规减持的人员应加强再教育,有效防范相关人员的减持行为。
徐阳表示,协议转让成为快速减持新通道。虽然减持新规对董监高的减持行为进行了有效的规范,但由于相比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由于不存在转让数量、转让比例的限制,因此成为目前较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的重要方式。由于目前对于协议转让的方式还没有具体规定出台,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较为宽松。但大规模协议转让股权也会对市场产生一定的冲击,很多次新股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实现减持甚至实现清仓,协议转让方式逐渐成为大股东减持的法外之地。
“此外,部分企业大股东通过精准减持,比如实现减持比率为4.99%,来钻政策漏洞,实现合法减持。这些行为其实依然对市场稳定性及普通者产生影响,但由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成为很多大股东分仓退出的手段。”徐阳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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