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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将出台措施保护快递用户信息安全

2013-02-27 09:51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市政府法制办日前公布了《北京市快递服务规范与安全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将定期销毁填写有客户个人信息的快递单。另外,对快递行业入行许可条件、管理制度等方面都进行了规定。征集意见将在3月12日结束。

  “快递信息遭泄露”等网络信息安全事件近年来屡有发生,不久前就有媒体曝光了快递从业人员交易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视频。原来,消费者填在快递单上的地址、电话、单号等信息,被公开在网上叫卖,更有不法网站专门交易快递单号,每个快递单号“批发价”最低四角钱。许多消费者表示“很生气,也很担忧”。

  按照办法规定,快递企业应当建立快递运单实物及电子数据档案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确保用户信息安全。快递运单的实物保存应当满足快递服务标准规定的档案保管期限。保存期满后,按照规定集中销毁。

  此外,对于快递企业信息的监管,办法规定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北京市快递服务监管信息平台,加强对快递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并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布。快递服务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邮政管理部门报送相关数据和信息。

  业内人士认为,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带动快递业高速发展,但伴随着快递市场的无序发展和不良竞争,快递业乱象日益凸显。服务态度恶劣、霸王条款、丢件漏件、投诉无用等严重制约了快递业的健康发展,服务质量成为制约行业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

  行业观察人士表示,较低的准入门槛以及市场供不应求是服务质量低下的主要原因。快递业刚起步时,一些原本做同城配送或者简单搬运的小企业也纷纷加入快递行列。而国内快递企业专业人才匮乏、技术设备不足、场地简陋、管理不规范等现象突出。与此同时,电子商务开启的巨大市场,源源不断地给快递企业输入需求,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快递业无序发展、不良竞争的情况一直未能得到完善解决。此次北京市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行为规范是有效约束企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的必然之举。

  另外,此次办法对用户发件时拒绝验视的行为、快件处理场所、快递分拣标准等都有了相关规定。不过,行业观察人士建议,制定快递业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后,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监管机构应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证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进而有效地规范企业的行为,保障消费者的权益。(记者徐潇)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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