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京津唐及环渤海  > 正文

北京4月1日将建立药品安全“黑名单”

2013-03-15 14:44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字号:       转发 打印

  北京市药监局称,4月1日将建立北京市药品安全“黑名单”,并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黑名单”将公布因严重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管理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的信息,并对他们进行重点监管。

  北京市药监局对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公布的违法生产经营者,记入监管档案,并采取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责令每季度报告质量管理情况等措施,实施重点监管。“黑名单”在北京市药监局官方网站公布期限届满,“黑名单”专栏中的信息转入北京市药监局“药品安全‘黑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将来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申请人应作出未聘用已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人员或不具有行业禁入情形的书面承诺。”北京市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记者李亚红)

[责任编辑: 雍紫薇]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