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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搭“老政策” 北京经适房未现“突击”申请

2013-04-16 13:29 来源:北京青年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赶搭“老政策”申请经适房、限价房 最晚5月17日交申请表——

  “从4月19日起,全市保障房将实施统一申请、审核。所有申请家庭全部按公租房标准统一申请审核,可先配租公租房来保障,待有可配售的保障房房源时,经配售资格核定后,摇号配售保障房。”

  本报讯 从4月19日起,本市保障房申请将正式实施四房合一统一申请的模式。记者昨天走访北京多个街道办事处保障房申请窗口了解到,保障房新规出台后,并未出现赶搭“末班车”集中申请的现象。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截止到4月18日,市民仍然可以领取经适房、限价房的申请表,但所有材料必须在5月18日(不含18日)之前交还至街道,只有这样才能赶上老政策“末班车”。

  记者先后走访了展览路等街道办事处的保障房申请窗口。虽然住建委做了突击申请人群增多的预案,但这一情况在现实中并未出现。在太平桥街道办事处,民政科科长梁京凤告诉记者,为了宣传新政策,街道已经把新政实施节点、办事注意事项下发到社区,并在小区的显要位置张贴了通知。“从窗口的业务量来看,目前并没有出现突击申请,只是咨询限价房、经适房的人略微增加了一些。”

  根据市住建委的规定,从4月19日起,全市保障房将实施统一申请、审核。所有申请家庭全部按公租房标准统一申请、审核,可先配租公租房来保障,待有可配售的保障房房源时,经配售资格核定后,摇号配售保障房。但在规定之前备案、轮候、通过初审的申请者依旧按照原政府承诺方式进行保障。截止到去年底,北京尚在轮候的家庭有13.2万户,北京市政府已经表示,将在“十二五”期间基本解决轮候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由于材料审核需要时间,符合要求的市民需要尽快把申请表填完,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务必于5月18日前交回申请材料,过期将不再受理。(范辉)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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