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由天津市人大、政府多部门联合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将为该市各级政府戴上“绿色紧箍咒”。12月18日起,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将就最新制定的《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一些条文直接“管”住政府开发建设的大手。
例如,该草案第十一条提出:“本市划定需要永久性保护的生态区域,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后向社会公布。”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高绍林说,这是天津首次明确要划出永久保护区域,在这类区域,无论是谁都无权再进行开发建设。他介绍,这项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最快将于2014年年初公布第一批永久保护区域。
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矫捷对记者强调,这一条文更多约束的是政府自身,而非普通百姓,城市不能无节制建设,要“为子孙后代留下空间”。永久保护区域包括一些已经确定的自然保护区,也会包含一些未定为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区域。
《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还首次要求市和区、县人民政府专门编制绿化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绿化规划将为天津划出一条“绿线”。经批准的城市绿地范围控制线应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未经法定程序批准,“绿线”不可逾越。条例草案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规划的城市绿地用途。因特殊原因确需改变,应当先修改规划,并按法定程序报批。
就连天津已建成的公园绿地的主要树种和绿化景观,都将受到这部法规的庇护,不会被人随意变更。因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应按原建设审批程序办理。如果变更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向社会公布。
在面临灰霾等环境问题的天津,建设“美丽天津”是当前全市“一号工程”。截至2012年,天津市的城市绿化覆盖率为34.8%,比10年前提高了7%左右,但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也与北京、济南、石家庄等其他华北大城市存在差距,绿化基础薄弱。《天津市绿化条例(草案)》的立法过程,体现出天津市缓解环境压力的迫切愿望。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