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1月6日电 (记者朱虹)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天津市综合整治交通秩序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自2014年1月起,天津将综合治理机动三轮车,诸如老年代步车、快递三轮车等非法运行、非法上路、非法占道的“三非”机动三轮车将全部被取缔拆解,涉及的拥有者和相关行业,可以享受相关安置帮扶政策。
据了解,此次天津市综合治理的机动三轮车包括以电动、燃油等动力装置驱动的三轮车,以及未列入国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四轮车。截至2013年10月底,除滨海新区外,天津市共有机动三轮车58500余辆,大部分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技术检测,屡屡发生交通事故。
根据实施方案,2014年1月至4月30日,天津户籍健全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按自愿原则由各区县政府评估收购;残疾人使用的机动三轮车,将据情况直接登记或以旧换新;各区县回购的机动三轮车和以旧换新车辆全部送到指定地点拆解再利用;对快递企业采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内货运汽车的,给予注册登记、驾驶员培训等支持;环卫、园林等专项作业使用的机动三轮车,统一外观标识规范管理;对因取缔机动三轮车失去主要经济收入来源的人员和家庭,根据不同情况安置救助;对安置机动三轮车从业人员再就业的企业,减免相关税费并给予部分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残疾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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