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者视“情节轻重”,自由裁量处罚金额,这种情况在西城正逐渐减少。记者从昨天开幕的西城区“两会”上获悉,该区政府试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一年来,已对5个部门的109项行政处罚权自由裁量标准进行了细化。上门执法,要根据违法行为对号入座,执法人员不再有权自由定夺。
去年,西城区安监局、区文化委、区环保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局5家行政处罚权较为集中的单位,成为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试点单位。
“细化自由裁量权,让一线执法人员踏实了。”西城区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比如去年5月份,我们的执法人员在对北京天恒华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未详细准确记录员工的培训考核情况。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不健全,培训考核情况不完整的,可以处罚1万元以下的罚款;未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的,也可处罚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按照自由裁量权的细化标准,执法人员采用了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标准。
过去,出现这种违规违法现象,到底怎么处罚、罚多少,行政执法人员没有一个具体统一的标准,只能是凭经验摸索。现在,把自由裁量权细化后,各档处罚条件都写得明明白白,比如,执行什么样的处罚,该罚多少都公布了,当事人也容易接受。
去年,区安监局规范了80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纳入案卷评查标准,全年共录入符合自由裁量权范围的行政处罚案件45件,全部在“西城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上公开了行政处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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