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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中介违法出租房将高限处罚

2014-01-16 10:59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北京市住建委下发通知,要求严查中介违法出租房屋,违法违规行为将高限处罚。

  住建委明确,出租房屋安全责任主体为房屋产权人。对确实无法联系房屋产权人的,相关职能部门可出具书面申请,到区县房屋登记部门查询房屋登记信息。对已经查实但拒不整改的,由区县住建(房管)部门责成区县交易登记部门,暂停办理该套房屋网签及产权登记手续,并在交易权属系统中注记。待违法违规情况消除后,方可取消相关限制。

  住建委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及经纪人员不得参与房屋违法出租。对涉及违法出租的经纪机构及人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限制网签、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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