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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公租房廉租房并轨管理

2014-03-14 10:59 来源:京华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京华时报讯(记者孙雪梅实习记者孙彦然)昨天,北京市住建委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分配及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下月起正式实施。今后,北京市廉租房与公租房将实现房源互通,“同房同价”。

  新规包括“三个统一,一个不变”:“房源分配统一”,即廉租房在实现配租家庭应保尽保的前提下,可作为公租房配租给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租金标准统一”,“两房”租金由各产权单位统一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退出管理统一”,对于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但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可按照公租房政策继续承租原住房。对于不再符合公租房条件的家庭,则统一执行公租房退出政策;“承租家庭租金不变”,即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家庭实缴租金不变。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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