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冕)为了清洁空气、缓解拥堵,本市的交通管理措施将更严格。昨天,本市对外发布《关于对部分机动车采取交通管理措施降低污染物排放的通告》,从4月11日起,货车、黄标车的禁行范围将扩大。违反《通告》规定闯禁行的,将被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这意味着,除了被罚款外,司机还将被扣分。另外,长期进京通行证将正式取消。
为改善首都空气环境质量,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经市政府同意,市交通委、市环保局和市公安交管局联合发布了此《通告》,决定从2014年4月11日起,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部分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并与新一轮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同步实施。
新变化的主角以载货汽车为主。4月11日起,每天6时至23时,本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四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五环路(不含)以内道路。五环路主路禁止核定载质量8吨(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的时间,由每天6时至22时调整为每天6时至23时。每天6时至24时,外省、区、市载货汽车的禁行范围由五环路(含)以内道路扩大为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
同时,黄标车禁行范围在六环路(含)以内道路的基础上,增加了远郊区县城关镇主要道路,且自2015年1月1日起,禁止外省、区、市黄标车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另外,本市黄标车的尾气排放检测由半年一次缩短为3个月一次,检测时间按照车辆注册登记对应月份进行。
长期进京通行证将被取消。初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件有效期为7天,须到本市各进京检查站或者办证处办理,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的,可以到本市交通支、大队办理1次有效期为5天的进京通行证件。
外省、区、市进京载客汽车的限行措施则维持不变。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至20时,禁止外省、区、市载客汽车进入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行驶;工作日9时至17时,执行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范围为五环路(含)以内道路,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按照北京市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方式执行。
对于机动车违反《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将依法处罚。记者了解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市的具体实施细则,“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将被处100元罚款,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该违法还将被记3分。
为确保本市生产生活物资尤其是鲜活农产品运输不受影响,《通告》还规定了持有绿色环保标志的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载货汽车继续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办理进京证注意事项
1.初次办理进京通行证件时,应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和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2)机动车行驶证;
(3)有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4)有效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5)经本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车辆符合环保要求的凭证。
外省、区、市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还需提交登记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核发的危险品运输资质凭证。
2.初次办证后延期或者再次办理的,经审核在京期间存在未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应当将涉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方予办理进京通行证件。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