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宏阳)因为俩“特仑苏”字样一致,包装风格也差不多,蒙牛以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天津特仑苏公司告上法庭。昨日,市三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天津特仑苏公司被要求立即改名,并赔偿蒙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
蒙牛公司诉称,“特仑苏”是蒙牛公司2005年推出的高端牛奶品牌。天津特仑苏公司注册并使用含有“特仑苏”字样的企业名称,并在其产品中突出使用“特仑苏”字样,以及“来自特仑苏公司的问候”、“特仑苏公司出品”等宣传语,且采用了同蒙牛公司产品风格完全一致的特有包装,已构成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天津特仑苏公司则认为,蒙牛公司的包装、装潢并非其特有,与三元、伊利等品牌的外包装并无明显不同,况且双方的包装、装潢也不构成近似。
法院经审理认为,天津特仑苏公司成立之时,蒙牛公司的“特仑苏”商标已在中国境内为公众所知晓,特仑苏公司注册、使用“天津市特仑苏乳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作为企业名称,主观上存在明显恶意,容易误导消费者,并损害了蒙牛公司对“特仑苏”商标享有的权利,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判决天津特仑苏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并变更带有“特仑苏”文字的企业名称,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蒙牛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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