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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政府购买服务将出实施意见 4年已投入2.53亿元

2014-05-20 10:00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京报讯 (记者邓琦)北京市常务副市长李士祥昨日表示,《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其中将建立对承接主体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政府购买服务应率先地方立法

  昨日下午,北京市政协、北京市委统战部联合召开政协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三次议政会。会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代表就“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议题发表意见。李士祥到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昨日议政会现场,委员们的建议集中在公共服务“买什么”、“向谁买”以及“怎么买”等问题。

  张志勇代表农工党北京市委发言表示,最核心的问题是“向谁买”。出于维护自身利益的考量,各级政府部门更愿意将公共服务项目直接交付存在隶属关系的国资企业、社会组织或事业单位。而不愿意主动将公共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投标等形式,交由非公经济组织去实施。

  他建议,北京市政府尽快出台全市统一、明确的公共服务采购目录。建议设立全市统一的、面向全社会开放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网络管理平台”。

  致公党北京市委副主委谢朝华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应率先进行地方性立法。

  4年来购买千余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昨日还有委员建议,目前公共服务的承接主体缺乏准入退出机制和合理的绩效评估机制。

  对此,常务副市长李士祥表示,《北京市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即将出台。实施意见涉及“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以及“怎么买”四类内容,明确建立对承接主体优胜劣汰的奖惩机制。

  2010年开始,北京使用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连续4年开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工作,总投入2.53亿元购买了1544个社会组织服务项目。

  ■ 背景

  政府购买服务要出指导目录

  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十二五”时期,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各地逐步推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性目录,明确政府购买的服务种类、性质和内容,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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