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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用3年审核300多家服务业清洁生产单位

2014-06-10 1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北京6月9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将利用3年时间,完成300家以上服务业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实施不少于60个服务业清洁生产项目,创建30家左右清洁生产绩效优秀的典型单位,确立北京市在全国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的引领地位。

  第八届中国北京国际节能环保展览会正在北京举行,北京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今天在今天召开的一场发布会上介绍,北京将结合近期发布的《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任务分工和《北京市清洁生产管理办法》支持政策,为进一步深入挖掘北京市服务业节能减排潜力,拟重点围绕服务业十大领域,试点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项目推进工作,特制订三年推广计划。

  据介绍,北京将针对医疗机构、学校与科研院所、住宿和餐饮业、商业零售业、商务办公、洗染业、洗浴业、交通运输和仓储物流业、汽车维修和拆解业、环境及公共设施管理业十大重点领域,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事业单位,推进百家单位审核工作,实施一批清洁生产项目,创建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典型单位,探索形成满足首都服务业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治要求的可推广促进模式、评价标准和系统实施方法。

  负责人称,北京要利用3年时间,完成300家以上服务业单位的清洁生产审核,试点实施不少于60个体现先进技术水平、创新管理模式与综合解决方案的服务业清洁生产项目,创建30家左右清洁生产绩效优秀的典型单位,确立北京市在全国开展服务业清洁生产的引领地位,基本形成可面向全国示范推广的服务业清洁生产促进体系。

  其中,2013年度编制完成10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及评价指标体系,组织开展100家以上单位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10个以上清洁生产项目,以医疗机构和餐饮行业为重点创建5家左右清洁生产典型单位。

  2014年度将组织开展100家以上单位清洁生产审核,组织实施30个以上清洁生产项目,以交通运输、沐浴、教育等行业为重点创建15家左右清洁生产典型单位。

  2015年度将建成服务业清洁生产典型技术和项目库,组织完成百家单位清洁生产审核,实施20个以上清洁生产项目,创建10家左右清洁生产典型单位。

  负责人表示,对通过审核评估的试点单位,将享受审核费用补助。其中,试点单位为非公共机构的,对实际发生金额10万元以下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实际发生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50%补助,最高审核费用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试点单位为公共机构的,根据实际发生的审核费用给予全额补助,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他还称,对通过论证评审拟实施的清洁生产项目,将给予项目投资总额30%的财政资金支持,总投资大于3000万元(含)的项目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支持,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市财政专项资金安排。已享受市级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安排。

  负责人表示,目正式启动后,先期拨付70%的支持资金;项目验收及综合绩效评价合格后,对综合绩效评价达到预期目标的项目拨付剩余补助资金。项目验收及综合绩效评价时,未达到综合绩效目标的,项目单位应当限期整改,整改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半年。整改后仍未达到预期绩效的项目,停止拨付剩余补助资金。(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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