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共有60吨不合格产品被销毁 摄/法制晚报记者 曹博远
今天上午,北京食药监局集中销毁了近期查没的不合格产品。其中包括北京某制药厂生产的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和复骨片。
“销毁!”随着食药执法人员一声令下,60吨不合格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被大型铲车压成了粉末。今天上午,记者在昌平区某工厂内看到,一辆大型铲车将铺洒在路面上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反复碾压。这是市食药监局首次集中销毁查处的不合格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
据市食品药品稽查总队孟辉总队长介绍,此次集中销毁的违法产品共6800余件、60吨,涉及100余个食品药品品种,货值金额2000余万元。孟辉表示,目前部分制售假劣食品药品的违法犯罪案件,已经形成了从原材料生产供应到食品药品加工、运输各环节的跨省市全链条。
“还有个别犯罪分子利用高科技手段,在食品药品中非法添加国家明令禁止或标准中没有明确规定、没有检测方法标准的有害物质。”孟辉称,今年上半年,市食药监局与公安部门密切配合,共抓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嫌疑人53人。
发现
擅改配方 两京产药品被判为假药
在众多被销毁的药品中,记者注意到部分药品的外包装上印着“北京”字样。
据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销毁的药品中,确实有部分被查没的假药来自北京一家制药厂,“这家药厂的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和复骨片都属于假药,但它们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假药,而是擅自改动了配方。”
“以复骨片为例,这个厂子把报备配方中的‘鹿茸’改成了‘鹿角’,但是又没有重新申报变更原料,与药典中记录的成分不符。虽然在药品功效上没有影响,但是还是被判定为假药。”孟辉表示,此次销毁的该厂假药中,复骨片占到近6万瓶,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有近9万多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31条规定,生产新药或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药品国药准字,只有使用这种批准文号才是正规药品。
对于假药,药品管理法给出了明确定义: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马上就访
相关药品 部分药店仍在销售
今天上午,记者走访了通州3家大型药房。当记者提出想找一种北京产的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时,3家药房的工作人员均表示,目前以“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这一名称在售的京产药品,只有北京长城牌的。
“这个口服液去年我们家卖过,今年没有口服液了,只有同品牌小儿清肺化痰颗粒。”康泰源生药房的工作人员说道。龙华堂大药房的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仓库里还有北京长城牌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售价15元一盒。
当记者询问这一品牌的小儿清肺化痰口服液是否更改过配方时,3家药房的工作人员均表示不清楚。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