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了解政府信息的渠道今后将更加通畅。昨日,首都之窗网站全文刊发了日前已被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了本市行政机关需要主动公开的12大类重点政府信息,其中包括备受民众关注,但长期以来主动公开程度不够的食品安全标准及专项检查整治信息等。
在《规定》出台前,本市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的,主要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两种。“国家规定中必须公开的内容都是相对比较粗线条的,部分未详细规定的细节内容可能会被地方以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理由挡回去,虽然各部门会发布信息公开目录但也都是自主制定的,公开内容不一定符合民众需求,尤其是主动公开信息落到地方就很可能被变相‘瘦身’,此次《规定》的出台是北京以地方政府规章的形式对国家政策做出补充和细化,对具体操作层面规定更详细。”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立新解释称。
公开保障房分配细节:让分配更公平
根据《规定》,今后本市行政机关将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
“长期以来,在各地保障房分配过程中都多少存在骗房骗保障的现象。而且,对于北京等保障房种类非常复杂的城市,保障房分配、退出信息主动公开起来工作量较大。”亚太城市研究会房地产分会会长陈宝存坦言,近几年,北京的保障房或者自住型商品房等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大多采取了配建的方式进行建设,因此民众对于保障房的分配、退出过程监督得也更直接、到位了,相关部门主动公开保障房分配、退出信息就会让民众的监督真正有迹可循,更大程度地杜绝因骗保障房等行为造成的分配不公现象。
公开食品安全检查信息:消除消费者担心
地沟油、苏丹红……近年来,市场上食品安全问题频出令消费者人人自危。“及时、主动地公开食品安全信息是政府部门有效消除消费者恐慌情绪的主要手段之一。”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表示。因此,本次《规定》明确表示,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
对于此前本市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布情况,李国祥坦言,北京和我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对于食品安全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内容不够全面、频率不够高,未设立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查结果的机制,仅偶尔在检查后或者社会发现问题后才被动公开问题食品的相关信息。“虽然政府担心公开这些信息会加剧当地居民对食品安全的不信任,造成百姓对当地食品的恐惧心理,但事实上,不公开信息反而会加剧恐慌态势,且定期主动公开检查信息等还能令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注重安全保障。”李国祥表示。
公开环境核查信息:倒逼企业清洁生产
近年来,一旦某企业出现环境污染行为或某地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第一时间公布、散播消息的总是社会机构、网络媒体等,政府主动公开权威信息的滞后,令民众也会增加对当地自然环境安全情况的不安感。因此,《规定》明确,本市行政机关需要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教授蓝虹表示,这对于民众第一时间了解环境信息特别是环境污染、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等信息非常有帮助,能更有效地倒逼企业及时进行清洁生产。不过,蓝虹表示,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我国政府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度依然不够,比如虽然目前北京市政府已经主动公开了各区县每日甚至实时空气质量,但几乎所有官方机构网站都无法查到过去一个月甚至一年的累计数据。
北京商报记者 蒋梦惟/文 胡潇/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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