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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房地产新政:重申购房税收优惠政策

2014-07-17 13:38 来源:证券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省政府层面“松绑”楼市调控政策。河北省日前出台《关于促进全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此举被不少市场人士归类于救市新政,但业内认为,此次新政老生常谈,实质性救市亮点措施难见。

  《意见》重申,继续执行个人购房有关房产税税收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意见》指出,各类住房建设项目要在划拨决定书或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交付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加大对房地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订和备案,切实强化预售资金管理,完善监管制度,力争年底前市区全部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制度。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通过微博表示,河北楼市新政新意不多,但省政府专门出台文件,体现了省政府希望楼市回暖的拳拳爱意。接下去,还将有更多省政府跟风。 (邹昕昕)

  

[责任编辑: 李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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