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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买家”在北京购11套房产 未付清房款失踪

2014-07-25 09:24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神秘买家”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购置了11套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后,只支付了1/3房款便失踪。“我爱我家”在向原卖房人垫付房屋尾款2200多万元后,将张金凤等人告上法院追讨相关款项。

  昨日,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在相关的11起诉讼中,张金凤均败诉,目前房款追偿已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拟将其名下8套房产拍卖。

  过完户不付余款中介成“冤大头”

  涉案的11套房屋分别位于朝阳区花家地东路某小区、望京花园、将府家园、嘉润花园和驼房营西里,房屋总价3353.2万元。每套房屋剩余尾款在155.5万元至259万元不等,11套房屋共计剩余尾款2284.36万元。

  11份起诉书内容大致相同,2012年10月至12月期间,张金凤通过“我爱我家”的居间服务,以被委托人的身份与卖房者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支付首付款后办理过户手续。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张金凤等人拒不履行剩余尾款。

  媒体曝光此事后,“我爱我家”垫付尾款,获得向张金凤等追讨合同中剩余尾款的权利及从属权利。“我爱我家”认为,张金凤签署合同时存在恶意隐瞒情形,其他8名被告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要求他们连带承担责任。

  张金凤8套房产将拍卖偿债

  记者从朝阳法院获悉,这11起案件在此前的审理中,张金凤等被告和“我爱我家”的购买程序合法,但被告人均承认房产是张金凤要购买,他们只是给张背房,因为张没有在京购房指标。张金凤代理人表示张并无剩余房款的偿还能力。

  经分别审理,朝阳法院陆续对这11起案件宣判,判决结果均为我爱我家胜诉,张金凤和其余被告应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剩余房款的缴纳及违约金。

  根据初步计算,张金凤及其余被告需要缴清的欠款总额已接近3000万。朝阳法院表示,至今被告仍未履行判决,法院拟将张金凤名下8套房产进行腾退、拍卖。(记者 刘洋)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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