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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014-08-12 09: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新网天津8月11日电 (记者 张道正 通讯员 王毅鹏)记者11日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员会了解到,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有效处理网络商品交易中群众关切、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净化网络购物环境,维护消费者、经营者合法权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从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红盾网剑”专项行动。

  在这次专项行动中,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以维护网络市场秩序,促进网络市场发展作为重要职责,坚持规范与发展并重,整治与建设并举的原则,紧扣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焦点和消费热点,以网络交易平台、大型购物网站和团购网站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等为重点监管商品,以驰名商标、涉外商标、地理标志为重点保护对象,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互联网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大力曝光网络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大案、要案,关闭一批违法违规经营网站(网店),遏制网络销售假冒伪劣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装品和农资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多发势头,进一步畅通网络消费保护渠道。

  为确保“红盾网剑”专项行动落到实处,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在充实完善网络经营主体数据的基础上,按属地管辖原则,加强对辖区网络经营者的监督检查,掌握辖区网络经营者基本情况;突出打击查处重点。以大型购物网站、团购网站和第三方交易平台为重点整治目标,以电子产品、儿童用品、汽车配件、服装、化妆品和农资为重点监管商品,围绕网络经营者的经营资格、经营商品、经营行为加强网上和实地检查频次,实施全面检查和重点监管。

  与此同时,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还将加强对第三方交易平台和大型交易网站的监督指导。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提高经营者自律意识,指导其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和制定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严格实行申请商户资质审查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监控经营者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严格实行进货查验制度,健全完善违法商户退出机制,并积极协助执法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

  此外,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强调,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案源线索将逐件落实,对涉嫌违法的也将依法快查快办,做到网上发现、追溯源头、落地查处。同时,充分利用各种传播渠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曝光力度,教育和警示网络经营者,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消费者识假辨假能力,进一步扩大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完)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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