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赵鹏)昨天,记者从北京市人社局获悉,自今年7月起,本市将上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提高至350元。
据了解,这次市人社局出台了《关于调整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透露为解决本市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的生活困难,决定调整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统一从每月250元提高到每月350元。
人社部门表示,其他有关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仍按《关于解决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补助问题请示》的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了解到,本市对这一标准的调整,主要参考了物价以及其他相关具体情况。目前,本市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中的大量人员散落居住在外地,在当地他们普遍还参加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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