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温薷)明年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将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补助金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
昨天,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项目的通知》,明确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原先由民政部门支付的丧葬补助金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参保人员申领流程保持不变。
此次政策调整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及享受老年保障待遇人员合计230万人。
市人力社保局表示,纳入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丧葬补助金额度、申办部门和资金来源均不发生变化。丧葬补助金额度仍为一次性支付每人5000元。参保人员亲属到户口所在地的街乡社保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清算手续或福利养老金待遇终止手续时,一并申请领取丧葬补助金。
今后,丧葬补助金的申请、办理、领取等有望进一步便利。北京市社保部门年底前将出台具体操作办法。
据介绍,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出项目后,参保人员的丧葬补助金仍由区县财政足额出资,纳入区县社保基金财政专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账户管理,不占用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对于参保人员来说,改变丧葬补助金的发放渠道不影响参保缴费。
■ 背景
今年2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将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合并实施。其中在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方面提出,对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死亡的,从次月起停止支付其养老金,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的要求,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将丧葬补助金纳入居民养老险。
■ 释疑
1 丧葬补助金何人可领?
根据北京市2009年起执行的《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办法》,具有北京市户籍且未享受北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居民,均可享受丧葬补助金待遇,由民政部门负责管理,丧葬补助金实行定额补贴,标准为5000元,由区县财政全额出资。
2 调整后哪些人受影响?
本次政策调整后,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包含领取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人员)将不再列入上述办法规定的补贴范围,经办人可到亡者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丧葬补贴。其他符合丧葬补助金领取条件的居民仍按原渠道、原办法申领。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