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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费年限取消系误读

2015-02-02 08:38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费年限取消系误读

  非京籍购房须连缴5年以上社保 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并无要求

  北京晨报讯(记者 王萍)昨天,一条“外地人连缴5年公积金方可贷款限制取消”的新闻登上各大网站首页。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并没有发布这样的通知,此消息为误读。

  该消息称,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从1月1日起,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升至120万元。申请人一下子多了起来。另外,原来外地人员必须连续在北京缴存满5年方可贷款的限制取消了。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天回应北京晨报记者时表示,去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的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从80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在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北京户籍职工,在北京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贷款。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在北京市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在北京购房,须提供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证明,对公积金的缴存年限并没有要求。

  新闻链接

  公积金政策去年调整五次

  2014年

  4月1日

  北京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贷款公式中最低生活保障金,单身由980元变更为1092元,已婚由1960元变更为2184元。

  2014年

  6月20日

  北京调整公积金年度的缴存上下限和缴存比例。其中,月缴存上限增加至4170元,缴存比例为12%。

  2014年

  6月30日

  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不含),标准比之前提高了2㎡。

  2014年

  11月22日

  受央行降息的影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调低公积金中心存款和贷款利率,其中,贷款利率下调0.25%。

  2014年

  12月31日

  北京公积金政策调整,购买首套自住住房面积在90㎡(含)以下房产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建筑面积在90㎡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仍为80万元。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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