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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连缴公积金半年即可申请贷款

2015-03-09 13:57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图片来源:资料图)

  日前,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进一步支持市民购买首套自住房。据悉,新政中与不少购房者密切相关的就是缩短了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连续缴存公积金时限,即从以往的连续12个月缩短至连续6个月。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消息,由于住房公积金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本次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因此,首先,北京将在贷款额度上给予这类购房者支持,即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最高可以申请120万元贷款;其次,在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上,缴存职工购买首套自住型商品房,需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业内表示,缴存时间的放宽,对于很多曾经换工作的购房人是利好消息。此前,本市要求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需要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的公积金。但对于很多曾经因为换工作导致公积金出现断档的人来说,这“连续足额缴纳12个月”就是一个迈不过去的门槛。从多个管理部门了解到,对于因为正常工作更换而断档的市民,此前管理中心曾经给予一定的照顾,即如果后一家企业能够及时替其补缴公积金,并开出相关证明,也可以认可其为“正常缴纳”,但断档时间通常不会超过3个月。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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