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7月5日讯(记者 金易子)身为“中国网络第一股”,新三板挂牌公司中搜网络的发展一路伴随争议,吸引着众人的眼球。而近日新三板分层名单出炉,则再次将其推向风口浪尖——中搜网络成为唯一一家因“公司客户和投资者举报反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等”原因调整出创新层的企业。
“被踢出创新层我一点都不意外。”中搜维权QQ群中一名不愿透露姓名、自称曾是中搜网络合作伙伴的人士告诉记者,“中搜网络十多年来,每一个主营业务后都会产生大批受害者,经常有人去公司闹事、拉横幅静坐。”
“我们接受客户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但不接受通过非相关人士的谈判。”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中搜网络董秘胡贵春直指,此次“举报门”的背后是有“职业维权人士”在组织,“他在去年的时候闹得最‘欢腾’,基本上能举报的地方都去举报了。”
而中国网财经记者多方走访调查,109条诉讼记录浮出水面,“误导营销”和“原本就是高风险、成少败多”、“相信法律”,中搜的部分客户和中搜之间的说辞各执一方,“被调出创新层”中间有多少是非曲直,也许也只能从一些片段中尽量抽丝剥茧,还原真相。
109条诉讼记录
中国网财经记者通过查阅中搜网络2013年披露的公开转让说明书发现,“关键词”曾是当时公司搜索引擎平台的主要盈利模式之一,“用户输入关键词后,在中搜网(www.zhongsou.com)得到的搜索结果是一个知识图谱化页面,用户可以更加简单快捷的实现信息和知识的浏览,并将搜索结果进行知识系统化”。
前述人士告诉记者,大约在2011年,中搜网络开始用“关键词”盈利的初期,曾在宣传上下足功夫。“页面需要人工制作,中搜则将此分包给其他公司,一共人工制作了约20万个页面,并四处路演。”他回忆说,“一个页面卖八千元一年,三年起售,在路演中他们承诺可以提高客户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据他所述,彼时一场路演,最多销售了两千万元的‘关键词’。
让他不满的是,为销售“关键词”,中搜使用了各种手段,比如在客户回去几天后,或许会接到中搜员工伪装成其他客户电话说,“听说你们买了中搜的某个词,转让吗?我们愿意花五万一年买,急需。”在他看来,中搜网络正是利用客户急于获利的心态,“诱使”其签署合同。
该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中搜网自身访问量不佳等原因,“关键词”的效果其实并不尽人意,路演中所承诺会达到的收益实质上无法实现。
“在卖‘关键词’之前,2008年左右,中搜还成立了行业中国,为个人与企业制作门户网站。”一名声称接近中搜网络人士告诉记者,“功能强大的网站和山寨网站,初看上去很像,但用起来完全不一样,开发成本差距非常大。中搜则为客户开发徒有其表的山寨网站。”
“其实,我也跟中搜签过这种合同,合同签订后,我依约向中搜支付合同款30万元,但中搜除向我提供网页制作服务及临时网址外,并未建立合同约定的门户网站,也未提供合同约定的其他服务,其所承诺的门户网站功能基本无法实现。”一名客户在与中搜网络诉讼时如是称。
这并非个例。中国网财经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中搜网络全称共搜到109条记录;其中包含“关键词”字样的,共63个结果;包含“行业中国”字样的,则有37结果。这些文书的裁判日期集中于2013年至2016年期间。
诉讼结果中搜胜多败少 或另有隐情?
在上述自称曾是中搜网络合作伙伴的人士看来,之所以能“网罗”很多客户,除了“中搜利用客户不懂互联网的弱点”,还在于中搜网络有颇为深厚的底蕴,“他们是搜狐、网易、新浪三大门户网站搜索口的提供者;其次,股东中有联想等大企业;再者,中搜这是从国内最早互联网商务平台之一、有‘开山鼻祖’之称的慧聪网剥离而出的。”
“而且中搜拥有一支很强的法律队伍,他们拟出的制式合同,充满了似是而非的陷阱。比如,他们的合同里充满了用专业术语编制的陷阱,因为是计算机专业术语,一般客户很难理解意思。这时候需要营销员口头解释,但这口头解释却往往是误导,而客户听完签了字,就掉进了陷阱。”
对此,记者通过查阅(2015)穗中法民二终字第65号《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可见一斑,在诉讼中原告指出,中搜存在误导性营销,并存在不实陈述,使其产生重大误解,导致合同的订立违背了其真实的意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事实上,中国网财经记者翻阅中搜网络相关裁判文书注意到,这些诉讼中中搜网络胜多败少。一方面说明中搜在法律层面的漏洞较少,另一方面也有爆料人指出:“这是由于合同里约定的是合作开发,而非买卖关系;其次,中搜这些年与法院和仲裁委关系极好,客户举证也困难,所以一般很难赢得诉讼;第三,碰到万一不好惹的客户,他们就弃车保帅,把责任推给业务员。”
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中搜网络董秘胡贵春则指出,这些问题是否存在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个案处理,而如果有证据证明事实如此,“我们该怎么惩戒就怎么惩戒。”
胡贵春还指出,本着对客户认真负责的态度,由于担心分公司销售人员与客户“胡说八道”,公司在数年前就设立了回访团队,对每一单客户进行回访,“公司对此有专门纪律检查,对于一部分大客户我们还曾去异地回访。我们不能保证完全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发现问题都做了相应处理。”
胡贵春表示,签署合作合同,是因为这是双方共同的事情,存在利益分配问题,“我们平台主要提供技术服务与平台推广,客户则要做如关键词的内容维护和推广,让内容做得更吸引眼球,从而获得更多流量。”而对于与“法院和仲裁委关系好”的质疑,胡贵春则表示否定。
此外,对于“为何诉讼案件数量众多”的质疑,胡贵春也表示,互联网项目是高风险、成少败多的,“我们自己做了十余年,却还未实现盈利。相比企业自己开发网站或APP,用我们的平台可以减少成本投入。但对于这些客户,无论是靠眼球经济赚互联网的钱,还是传统企业需要‘互联网+’,都有可能失败的。”
“我们的本意是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够获得收益,公司完全履行了合同的义务,但毕竟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胡贵春如是说。
创新层“移除”疑云
“百度核心业务是搜索,大众点评核心业务是团购,而中搜网络核心业务又是什么?”有投资者向中国网财经记者提出质疑,从“行业中国”、到“搜索引擎关键词”、到“中搜船票”、再到如今“中搜移动云平台”等,中搜似乎是“什么应景就做什么”。
对此,胡贵春指出,中搜网络有搜索的基因,所有的产品核心都是基于此;另外,在产品服务层面上,必然会涉及到市场需求,客户需要的就是中搜应该做的,“如果市场不需要了,就需推出另一个产品。最终找到合适的产品,让它持续,而公司正在不断努力。”
如今,根据中搜网络2015年年报,“中搜移动云平台” (2B)和“搜悦”(2C)已成为其两大主要移动互联网业务板块。而今年年初,中搜网络将搜悦剥离一事也引得市场纷纷讨论。
针对其中缘由,胡贵春解释称,公司连续三年都在亏损,尽管新三板不像主板需要盈利,但考虑到股东希望公司能够盈利,为了让他们心里更加踏实,所以打算先将搜悦拆分出去,“母公司专心做2B业务,2B业务可以产生收入,2C的搜悦则拆分出去,中搜网络减少持股比例,对财务影响也更小。”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新三板分层,中搜网络在最后时刻被调整出局的情况让许多人瞠目结舌。据股转公司官方发布,原因是中搜网络客户和投资者举报反映其存在公司治理不健全、内控不合规等问题。
随后,中搜网络发布公告表示,充分理解股转公司保护投资者的愿望和从严监管的态度,并尊重其决定。
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胡贵春道出其中隐情。对于此次举报事件,胡贵春猜测,是由郑某(化名,职业处理纠纷人士。)组织的,“他们举报给了证监会,再转到股转公司。”
胡贵春告诉记者,郑某并非公司客户,而是职业处理纠纷,并以此获得提成收益。此前,郑某曾多次与公司谈判,并以游行、捣乱、静坐示威相威胁。
“这次号称有几十个人进行举报,我们查了名单,多数是我们的客户,但其中也有部分既非客户又非股东,他们为的是用网络暴力、给公司制造压力以达到目的。”胡贵春强调,如有客户存在纠纷,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