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时有发生。近日,北京保监局联合多部门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全市2900个居民社区已全覆盖。
据了解,近年来一些保险机构及其保险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包括第三方理财产品在内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相关销售活动,其中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北京保监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北京地区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并联合其他机构下发《关于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金融投资理财类广告监管有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来规范保险销售行为。
北京保监局组织辖内近500家保险机构、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提前处置潜在风险,防范金融风险跨领域传递。从11月初,北京保监局还联合北京市金融局、北京银监局、北京证监局、北京市网信办、北京市社工委等部门开展了为期一个多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宣教活动,30万张“拒绝高利诱惑,远离非法集资”的宣传海报张贴到千家万户,做到全市2900个居民社区全覆盖。
宣传海报以打击非法集资为主题,旨在教育投资人珍惜自己的血汗钱,远离非法集资陷阱。有关单位将采取现场交流与媒体宣传相结合、人流密集场所与社区农村全覆盖、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与地方相协同、金融机构与居(村)委会结对子的多层次、立体化方式来推进各项具体活动。
据介绍,北京市持续加大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努力推动化解和处置区域金融风险,切实保护首都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不断深化打非监测预警平台、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打击售卖“飞单”行为、开展“金融知识进万家”宣教活动以及强化行业自律管理等工作的基础上,今年的联合宣教活动将不仅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系列活动的有益补充,而且将更有力地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真正地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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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业非法集资形势和特点
■ 传统主导型案件占比下降。
虽然近两年传统保险从业人员假借保险单证、印章犯罪的主导型案件依然多发,但案件数量少于参与型案件,占比有所下降。
■ 参与型案件占比上升。
近两年保险从业人员以非保险身份参与社会集资、民间借贷及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的参与型案件增速迅猛、占比上升,成为主要的案件类型。
■ 被利用型案件风险加大。
一些外部投融资机构利用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名义对外虚假宣传、夸大保险责任。
■ 新作案手法时有出现。
个别单位以投资相互保险为名,涉嫌非法集资。互助保险加盟方案推出互助计划,以投资收益吸引投资人,明显与互助保险宗旨相悖。
北京商报记者 许晨辉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