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编者按:近日,蚂蚁金服旗下理财平台“招财宝”出现债券违约,侨兴电信和侨兴电讯于2014年分别发行的“侨讯第一期至第七期”和“侨信第一期至第七期”私募债,由于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还款。而根据该产品协议,浙商财险对债券本息到期兑付提供保证保险,其或将面临巨额理赔。
12月20日,浙商财险发布公告称,债券承销人粤股交和发行平台招财宝提供的索赔资料并不完全,未核定保险责任。随后浙商财险又披露,自侨兴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开始,公司将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银行请求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但至今未得到广发银行官方回应。
广发银行惠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则表示,浙商财险的保函非该行出具,为不法分子假冒银行名义出具的虚假银行履约保函,目前惠州分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尽管浙商财险先后提出了材料未收齐、银行反担保函可能造假等理由,但有律师表示保函真假与否并不影响浙商财险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这已经是浙商财险面临的第二次危机事件。11月保监会发布公告称,浙商财险前员工因涉嫌股票投资“老鼠仓”行为被立案调查,决定暂停该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能力备案。
浙商财险的前任董事长梅晓军、前总经理金武在8月后双双被免职,就与侨兴债券和涉“老鼠仓”事项有关。而10月份刚刚上任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高秉学,则不得不接手目前浙商财险这个“烫手山芋”。
私募债违约引发连锁反应 浙商财险忙寻“买单者”
侨兴电讯、侨兴通讯两家公司2014年分别发行了一笔5亿元私募债,本金合计10亿元,今年12月15日约3.12亿元产品到期未能兑付,给出的原因是“近期流动资金紧张”。
12月15日,招财宝披露侨兴电讯和侨兴电信无法按时对其发行的私募债还款,于12月16日向浙商财险递交了《启动理赔保障通知书》。同时,上述私募债的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也于12月15日向浙商财险发送《保险出险通知书》,要求浙商财险及时启动理赔流程。
12月19日,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招财宝称,根据浙商财险的《保险索赔知会函》,备齐并提交了全部理赔资料。
但浙商财险20日公告称,因本业务属于涉及互联网的保证保险业务,与传统保险业务有较大区别,审核工作需要互联网发行平台招财宝及债券承销人粤股交的大力配合。根据初步审核,粤股交提供索赔资料尚不完整,仅收到了粤股交提供的部分索赔资料,将通知其尽快补全。
12月21日,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称已经在2016年12月19日提交相关索赔资料,并未收到浙商财险进一步的补正通知。目前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和招财宝都在等待浙商财险明确说明需要补正哪些资料,以便尽快推动理赔流程。
12月22日,浙商财险公告了关于补充资料通知的说明称,“侨兴电讯、侨兴电信私募债保证保险业务中,侨兴集团董事长吴瑞林向我司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某金融机构出具了履约保函。”
而上述某金融机构就是广发银行惠州分行。有媒体报道称,浙商保险近期拿着一份抬头为“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开具的保函,找到广发银行实施反担保赔偿请求时,广发银行验证发现该保函为假,立即报了案。
然而,浙商财险方面并不认定广发银行方面的说法。12月23日早间,浙商财险在其官网上发布公告称,注意到相关媒体发布了关于“广发银行惠州分行保函”的报道。自侨兴私募债到期无法兑付开始,公司一直与广发银行总行及惠州分行接洽与联系,至今未得到其官方回应。
也就是说,浙商财险未得到广发银行正式回复保函是假保函,但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却已公开称是假保函。
不过北京市理格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法律专家郭玉涛表示,从最终赔付的角度来说,保函真假与否并不影响浙商财险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董事长上任两月连遭危机事件
尽管浙商财险一再寻求“买单者”,但该承担的赔付责任是难以规避的。刚刚上任两个月的董事长高秉学,在浙商财险被证监会暂停股票投资后,再度面临危机事件。
有消息称,此次侨兴债券的违约事件早在几个月前就已经显露,浙商财险前任董事长梅晓军、前总经理金武,在浙商财险内部被双双降职就与此事有关。
浙商财险官网在8月3日和10月25日发布了两则人事变动公告,第一则为“金武先生于2016年7月26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其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第二则为“公司任命高秉学先生为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梅晓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涉及到材料造假,他们属于引咎降职。”浙商财险方面表示。
此前11月,保监会发布公告称,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前员工因涉嫌股票投资“老鼠仓”行为被立案调查。根据保险资金运用有关规定,保监会决定暂停该保险公司的股票投资能力备案。
目前,浙商财险尚在根据粤股交提交的索赔材料进行保险责任核定,这次事件中的担保机构是浙商财险,按照双方合同,如果侨兴电信、侨兴电讯不能按时还钱,由浙商财险还钱,而且浙商财险写了“绝对免赔”,就是必须赔付,没有免责条款。
业绩不佳 股东不同意增资
除了遭遇上述风险事件,浙商财险今年以来的经营业绩也不理想。报告显示,今年前3季度浙商财险的保费业务收入仅为23.79亿元,净利润亏损1.04亿元。
2009年至今,摇摆不定的盈利情况一直伴随着浙商财险。该公司前三季度的偿付能力报告均显示,浙商财险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前三季度的现金净流量分别为-1.52亿元、-2.55亿元和2.52亿元。
浙商财险注册资金是15亿元,而侨兴债券的风险敞口为11.46亿元。
此次大额赔付将影响其偿付能力,浙商财险急需增资。有消息称,浙商财险为这事,请求过股东增资,但是没有得到股东们的同意。对此,浙商财险方面没有正面回答是否与侨兴债券的赔付有关,只回应“增资事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在沟通”。
此外,遭遇“老鼠仓”事件后,保监会要求浙商财险加强股票投资团队建设,确保人员数量及资质符合监管标准。待整改完成后,浙商财险应当提交整改报告,经保监会评估后才可恢复股票投资能力备案。
而对于中小型的财险公司来说,收益主要来源于靠承保和投资两块。浙商财险年报显示,投资收益比例中,2015年浙商财险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1.47亿元,占到当期投资收益总额的54%,而2014年的占比为3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贡献一直较大。而没有股票投资资格,对浙商财险更是雪上加霜。
[责任编辑: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