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风险是市场经济进入货币信用时代的伴生物。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金融工作,多次就防控金融风险作出重要指示,形成了一系列理论脉络清晰、具有深刻实践指导意义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决管制货币总量,摸清风险隐患,着力防控资产泡沫,提高和改进监管能力。深入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从摸清风险隐患,准确研判风险成因入手,明确防控风险的基本思路,坚定信心,保持定力,主动作为,努力跑在风险前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全面认识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党中央综合分析世界经济长周期和我国发展阶段性特征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经济风险积累和化解看,伴随着经济增速下调,各类隐性风险逐步显性化。充分认识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的特点和成因,有利于厘清风险防控的思路,扎牢防范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并由此承担相应风险是新常态下的基本风险观。经济决定金融,金融领域的矛盾和风险既有自身的问题,更主要地是实体经济、调控能力、企业治理和对外开放程度在金融部门的客观反映。近年来,金融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对一些领域的支持力度持续高于其自身创造增加值的能力。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两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实体经济的风险和损失必然在金融部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有所显现。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入,企业有生有死、行业有进有退,带来的结构性产能过剩、劳动力成本上升、经营成本增加等因素降低企业盈利能力,并导致债券市场违约等信用风险集中暴露,银行业资产质量下滑。在银行资产质量上,尽管银行业不良贷款余额增量有所下降,但潜在风险仍然较大。关注类贷款和逾期贷款等不良先行指标呈上升趋势,不良贷款“双升”趋势仍将持续一段时间。在债券市场上,经济下行压力引发部分债券发行人经营困难,债券市场信用风险逐步暴露,债券违约事件增加。之所以出现这些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逆周期调控的相机性、精确性不足。过快增长的杠杆率是系统性风险的主要隐患。2016年末我国非金融部门总杠杆率在国际上处于适中水平。但企业部门杠杆率水平偏高,且上升较快,企业债务负担重。地方政府债务管控压力大,一些地方政府变相举债,形成大量实质上应由财政资金偿还但未纳入限额管理的表外债务。控制杠杆必须控制货币,货币是引导预期的总闸门。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金融市场泡沫化、金融机构高杠杆、影子银行风险、资本外逃风险等与利率、汇率和社会融资总量相关,管理不善将导致金融风险易发高发,泡沫容易在股市、债市、楼市等各个市场蔓延。宏观调控偏松偏软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比较关键的是各行业、各地方追求发展的积极性很高,客观上希望放松“银根”,货币供应总体偏松。随着风险滋长,泡沫化达到一定程度,金融机构和市场承受力接近临界点,各方又呼吁增加货币供应以救助,很难有纠偏的时间窗口。
金融监管体制不能完全适应发展需要。当前的监管格局以确保单个法人机构的稳健为目标,缺乏将金融业视为统一整体的宏观审慎监管理念,忽视金融行业关联性、跨市场传染性、宏观经济对金融体系的冲击等可能引发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因素。当前监管存在以下两大短板。其一是跨市场风险管理短板。各类金融控股公司已成为推高杠杆率的主要平台之一,但针对金融控股、实业企业投资金融业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监管仍然存在空白。对同类资产管理产品监管尺度不一且存在不合理监管竞争,间接鼓励各类通道和产品嵌套等监管套利。此外,监管部门重发展轻监管,缺乏统筹协调、数据信息不共享、执法不严等制约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应对。其二是非法集资监管短板。互联网金融和非法集资风险得到一定程度遏制,但以下问题仍需关注:案件风险持续暴露,一些未取得金融牌照的机构开展理财等金融活动涉嫌非法集资,各类交易场所乱批滥设问题突出;犯罪手法翻新升级,非法集资升级包装为理财产品,组织结构愈加严密;涉众性强、风险积聚快,大量交易经由互联网平台进行,风险传染性、危害性上升。应该看到,现代金融市场具有产品复杂、交易频率高、资金流动快等特点,金融风险跨机构、跨行业、跨市场传递已成常态,上述重点风险均可能通过流动性、产品联结、资产负债表、资金价格等渠道引发跨市场风险联动,导致单个、局部风险进一步放大和扩散,演化成全局性、系统性风险。
金融监管存在薄弱环节。从正规金融机构案件看,违法违规成本低,道德风险高。我国迄今未建立金融犯罪集体诉讼制度,金融市场“虚假陈述”行为违法成本远小于违法所得,内幕交易处罚力度不足,处置风险过度依赖刚性兑付和中央银行最后贷款人,违法违规的社会成本通过中央银行转由中央政府承担。从非法金融活动案件看,金融压抑背景下,跨市场、跨行业监管薄弱,在监管空白和夹缝中滋生案件。从案件发生后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看,各类非存款类行业自建保障基金等救助机制,实质上难以抵御风险冲击,自我保障的错觉可能还会加剧隐性担保、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和投资者逆向选择。
保持防控金融风险的信心和定力
尽管当前我国金融风险隐患正在积累,产生的原因也比较复杂。但总的看,我国经济有基础、机构有实力、政策有储备、体制有优势,也完全有信心、有能力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从宏观层面看,我国金融运行的经济环境总体是好的。物价水平涨幅实现缓中趋稳且波动较小。人民币汇率继续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货币体系中仍表现出稳定强势货币特征。外汇储备合理充裕,覆盖全部外债和六个月进口后有充足余量,每年还有较大贸易顺差和外商直接投资流入。保持金融平稳运行具有比较有利的宏观环境。
从微观层面看,金融体系健康性处于世界领先水平。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方案有效落实,农村金融改革深入推进,存款保险制度建立,民营银行常态化设立。以大型商业银行为主体的金融体系总体稳健,呈现较强的可持续性,自担风险能力显著提高,2016年商业银行实现净利润1.65万亿元。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成效明显,债券市场规模已位列世界第3位。金融体系总体健康。
从体制层面看,有党的坚强领导和制度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坚强领导,能够凝心聚力、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做好金融风险防控工作。
因此,有效防控风险需要排除市场略有波动就是系统性风险的杯弓蛇影、草木皆兵思维。金融市场牵涉多方利益,博弈结构复杂。股市、楼市、汇市、债市稍有波动,就有一些人跳出来,夸大渲染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误导网络舆论,或者给央行戴高帽,或者以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迫使监管层妥协。既要看到金融风险的危害性,也要有底气、有决心,要防范夸大渲染金融风险和社会稳定问题,防范道德风险。
以宏观审慎管理制度建设为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主要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2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上强调,“防控金融风险,要加快建立监管协调机制,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强化统筹协调能力,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遵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下一步防控金融风险要坚持底线思维,做好应对金融市场各种不利局面和极端情况的思想准备、政策储备和工作准备。坚持早防早治,加强规制建设、监测预警和监管检查,防止单体局部风险演变为系统性全局风险;坚持积极稳妥,分类施策,把握节奏,讲究策略,防范“处置风险的风险”。坚持标本兼治,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在防控风险中深化改革,稳妥解决体制性、机制性和规制性问题。坚持协同防范,统筹协调、共享信息,形成合力。
通过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以治标。积极稳妥防控重点领域风险,清除风险扩散蔓延的引爆点。严控企业和政府部门债务过快上升,稳妥推动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继续推进政府存量债务置换,严控“名股实债”等政府变相举债行为。严防房地产金融风险,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限制信贷流向投资投机性购房。积极应对外部冲击风险,继续落实“扩流入、控流出、补储备、稳预期”工作部署,加强对国际收支和跨境资本流动的监测、预警和响应。稳妥化解不良资产风险,控制增量,处置存量,扩大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健全流动性风险监管制度,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果断处置存在流动性风险的机构和产品。防范处置债券违约风险和股市异常波动,尽快推动完善信用风险处置的机制安排,对公司信用债开展摸底清查,细化处置方案。严管严控融资融券、场外配资、结构化嵌套等行为,加大对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强化股东减持、异常交易等重点领域监管。防控影子银行风险。加快制定统一的资产管理产品规则标准,抓紧研究提出统筹完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金融业综合统计管理体系的意见,完善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政策文件。严肃整顿金融秩序。非法金融活动一律禁止,非法金融机构一律取缔。扎实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坚决遏制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开展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制定有效整改措施。加强案件风险排查。
建立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以治本。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双支柱调控框架,统筹用好各类政策工具,有效发挥逆周期调节和防范跨市场风险传染的作用,着力防控金融市场和资产价格泡沫。保持货币供给定力,将货币政策委员会转变为真正的决策机构,保证委员稳定性和专业性,发挥集体决策优势,强化监管部门和中央银行合力,管好流动性闸门。进一步改革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建立应对外部冲击的调控预案,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加快建立金融监管宏观审慎管理框架,健全跨行业跨市场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统筹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和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统筹金融业综合统计,统筹制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产品监管规则,避免监管空白,防止监管套利。坚持监管姓“监”,切实把防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完善防范金融犯罪的制度体系,查处一批大案要案。梳理和完善金融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制度安排,探索建立集体诉讼机制等基础性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责任追究,大幅提高违法成本。
全面提高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体系健康性以遏制道德风险。金融机构是金融风险的微观承担者。完善公司治理,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提升董事会、监事会履职能力和决策监督水平,强化资本约束和内控合规管理,提升内部控制水平,推动金融机构切实承担起风险管理、遏制大案要案滋生的主体责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发挥好存款保险处置平台以及各类保障基金的作用,依法推动高风险金融机构市场化退出。金融市场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平台。运行良好的金融市场是对风险实施合理定价和分散承担的基本场所,反之则会成为跟风等羊群行为的风险源。要积极向成熟市场经济体借鉴经验,扩大债券市场、股票市场等金融市场的对外开放程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优质外国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进一步提高外国投资者投资中国金融市场的自由度和便利程度。不断完善征信、统计、反洗钱、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金融市场交易服务、跨境资本流动监测等金融基础设施。
(作者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
[责任编辑:郭晓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