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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监会重拳打击金融乱象 一季度处罚17家银行业机构

2017年04月08日 09:06:38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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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记者周芬棉 记者今日从银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银监会勇于“揭盖子”、“打板子”,坚持严罚重处,始终保持整治金融乱象高压态势,修订行政处罚办法。今年一季度,银监会系统作出行政处罚485件,罚没金额合计1.9亿元,处罚责任人员197名,其中,取消19人的高管任职资格,禁止11人从事银行业工作。

  据介绍,银监会今年对监管处罚工作组织架构进行了重大改革,修订《中国银监会行政处罚办法》,对行政处罚流程进行调整,形成调查、审理、决定相分离的行政处罚机制。

  其主要特点表现在:设立审理机构,完善查处分离机制,提升处罚专业性;设立行政处罚委员会,委员一人一票;建立“双罚制”(处罚责任人也处罚单位),加大责任人员惩处力度,杜绝侥幸心理;推行处罚信息公开,提高监管透明度;实行罚管挂钩,将处罚结果与市场准入、履职评价、监管评级相结合,强化处罚震慑效应。

  在此行政处罚机制下,银监会机关、各银监局及各银监分局都具有处罚权,可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由各自的行政处罚委员会作出处罚决定。同时,银监会机关对于统一组织的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银行业机构、包括分支机构作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也可一并立案处罚,从而避免“同事不同罚”,保证处罚公平性。

  据介绍,2017年3月29日,银监会机关针对票据违规操作、规避监管、乱收费用、滥用通道、违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市场乱象,作出了25件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合计4290万元。共惩处了17家银行业机构,包括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平安银行、恒丰银行、华夏银行以及作为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交易对手的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等机构;同时,对8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警告和罚款,其中含两名机构高管。

  目前,又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已经立案,正处于行政处罚调查审理程序中。银监会有关负责人称,针对屡查屡犯、案件频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各类乱象,银监会将继续加大监管处罚力度,进一步严厉打击、严肃处理。

  这位负责人称,近一段时间,银监会将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市场乱象,重点对股权和对外投资、机构及高管、规章制度、业务、产品、人员、廉政风险、监管行为、内外勾结违法、非法金融活动等十大方面进行整治。

  弥补监管短板,扎紧制度笼子。银监会将针对各项薄弱环节,根据银行业务和风险的新变化、新现象和新特征,及时更新监管规制,填补法规空白,推进法规文件的“立改废”进程,杜绝“牛栏关猫”。

  严格处罚标准,加大罚没力度。对于各类银行业违法违规行为,既要处以罚款,也要没收违法所得。落实“穿透原则”,坚持“过罚相当”,坚决避免监管套利,杜绝金融机构从违规行为中获利。

  坚持双线问责,强化高管责任。坚持“一案三问”,发生案件的,坚决问责经办人、相关人和负责人;贯彻“一险三问”,造成风险的,严格惩处业务发起人、业务审批人和机构负责人。坚持“上追两级”,推行“双线问责”,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推动建立银行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对于严重违规违纪、被机构开除的责任人员,一律列入黑名单,实施行业禁入。

  同时,重视长效监管,实现以罚促改。即在下发处罚决定书时,一并下达整改问责通知,要求被处罚机构根据处罚决定书反映的违规事实,逐一整改、问责到人。

[责任编辑:郭晓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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