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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吊销4家企业4个农药产品登记证

2013-04-16 10:55 来源:农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农业部依法严处生产假劣农药行为

  吊销4家企业4个农药产品登记证

  近日,农业部下发《行政处罚通知书》,吊销山西省临猗中晋化工有限公司高效氯氟氰菊酯(25克/升乳油,农药登记证号PD20090596)、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辛硫·三唑磷(30%乳油,农药登记证号PD20096960)、广西金燕子农药有限公司马拉·辛硫磷(20%乳油,农药登记证号PD20091486)、河南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甲基硫菌灵(70%可湿性粉剂,农药登记证号PD20084318)等4家企业4个产品的农药登记证。

  近年来,农业部加强农药登记管理、市场监管、使用培训和指导服务,针对市场抽检中发现的农药产品有效成分含量不足、非法添加禁限用高毒农药及其他隐性成分等不法行为,切实加大对农药生产企业监督抽查力度,实现对涉嫌违法制售假劣农药行为的直接取证和快速查处。2012年,农业部先后派出10个调查组赴全国20个省(区、市),抽取45个生产企业成品仓库的78个农药品种样品。经组织法定检测机构检测,有11家企业的14个产品不合格。其中,山西省临猗中晋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25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有效成分含量仅为15克/升,且检出未登记成分马拉硫磷(含量为9.1%),为假劣农药;江西龙源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辛硫·三唑磷中检出未登记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为0.8%),为假农药;广西金燕子农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马拉·辛硫磷中检出未登记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含量为1.2%),为假农药;河南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70%甲基硫菌灵可湿性粉剂有效成分含量仅为0.5%,为劣质农药。农业部对不合格农药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予以通报,责成相关生产企业所在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严肃查处、监督整改。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涉嫌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上述4家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立案调查,作出吊销农药登记证的处罚决定。

  龙新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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