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浦江死猪漂浮事件发生后,病死猪处理问题成为热点,动物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倍受国民关注。由于各级政府、畜牧等相关部门高效、及时处理问题,加强动物防疫工作,有效地控制了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最大程度上减少了动物的死亡,进而保障农业增效、实现农民增收。养殖过程中因病死亡动物无法完全避免,为发展畜牧业生产、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实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已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紧迫任务。笔者公司承办海峡畜牧兽医网,近年来从事两岸畜牧业交流,台湾的病死猪处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现综述如下:
一、 病死畜禽处理的现状
随着动物饲养量逐年增多,动物死亡数量逐年攀升。据悉,福建2012年生猪出栏数达到1999.1万只,存栏1327.6万只,母猪存栏133.8万只,估计要处理的死猪量约有3万吨。目前对病死猪的处置,屠宰场一般设有焚尸炉、焚尸灶、蒸汽煮沸池及高压锅等设施,养殖场正常是采取深埋、焚烧等方法,同时也存在违法处置的现象:将病死猪用作动物饲料, 饲喂水产动物、犬等,或是将病死猪随意抛于河道、田间,更有甚者进行违法买卖。近年关于病死猪违法处理的报道屡见不鲜:兄妹收购3万多斤病死猪肉,制香肠卖给晋江小贩;浙江瑞安养猪户乱扔死猪,沿岸居民苦不堪言;黄浦江死猪事件等等,可见当前对病死动物的处理,情况并不乐观,亟待政府加强监管力度,落实补贴政策,降低养殖户损失,提高养殖户的法律意识和思想觉悟性。
图1 黄浦江漂浮病死猪,工作人员正在现场打捞
二、 病死畜禽四种处理措施的优缺点比较
(一)焚烧:是通过氧化燃烧,杀灭病原微生物,把动物尸体变为灰烬的过程。焚烧可采用的方法有:柴堆火化、焚烧炉和焚烧窖/坑等。
优点:高温焚烧可消灭所有有害病原微生物。
缺点:(1)需消耗大量能源。据了解,采用焚烧炉处理200kg的病死动物,至少需要燃烧8L/h的柴油;(2)占用场地大,选择地点较局限。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易燃物品,上面不能有电线、电话线,地下不能有自来水、燃气管道,周围有足够的防火带,位于主导风向的下方,避开公共视野。(3)焚烧产生大气污染。包括灰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酸性气体等,需要进行二次处理,增加处理成本。
(二)深埋:将病死畜禽埋于挖好的坑内,利用土壤微生物将尸体腐化、降解。
优点:成本投入少,仅需购置或租用挖掘机。
缺点:(1)占用场地大,选择地点较局限。应远离居民区、建筑物等偏远地段。(2)处理程序较繁杂,需耗费较多的人力进行挖坑、掩埋、场地检查。(3)使用漂白粉、生石灰等进行消毒,灭菌效果不理想,存在爆发疫情的安全隐患。(4)造成地表环境、地下水资源的污染问题。
(三)化尸池:将病死畜禽从池顶的投料口投入,投料后关上盖子,病死畜禽在全封闭的腔内自然腐化、降解。
优点:化尸池建造施工方便,建造成本低廉。
缺点:(1)占用场地大,化尸池填满病死畜禽后需要重新建造。(2)选择地点较局限,需耗费较大的人力进行搬运。(3)灭菌效果不理想。(4)造成地表环境、地下水资源的污染问题。
(四)化制:病死畜禽经过高温高压灭菌处理,实现油水分离,化制后可用于制作肥料、工业用油等。
优点:(1)处理后成品可再次利用,实现资源循环。(2)高温高压,可使油脂溶化和蛋白质凝固,杀灭病原体。
缺点:(1)设备投资成本高。(2)占用场地大,需单独设立车间或建场。(3)化制产生废液污水,需进行二次处理。
(五)高温生物降解(现行最佳方法):利用微生物可降解有机质的能力,结合特定微生物耐高温的特点,将病死畜禽尸体及废弃物进行高温灭菌、生物降解成有机肥的技术。
优点:(1)处理后成品为富含氨基酸、微量元素等的高档有机肥,可用于农作物种植,实现资源循环。(2)设备占用场地小,选址灵活,可设于养殖场内。(3)工艺简单,病死畜禽无需人工切割、分离,可整只投入设备中,加入适量微生物、辅料,启动运行即可。处理物、产物均在设备中完成,实现全自动化操作,仅需24h,病死畜禽变成高档有机肥。(4)处理过程无烟、无臭、无污水排放,符合绿色环保要求。(5)95℃高温处理,可完全杀灭所有有害病原体(几种动物疫病病原杀灭条件表,见表1)。
缺点:设备投资成本稍高,约50万元/台,散养户可能无法购置使用。建议以乡、镇为单位购置该设备,建立无害化集中处理场。
图2 高温生物降解设备
表1 几种动物疫病病原杀灭条件表
病原名称 |
杀灭温度 |
杀灭时间 |
口蹄疫病毒 |
56℃ |
30 min |
猪瘟病毒 |
80℃ |
2 min |
蓝耳病病毒 |
56℃ |
6-20 min |
猪圆环病毒 |
72℃ |
15-30min |
猪细小病毒 |
80℃ |
5min |
猪流行腹泻病毒 |
56℃ |
30min |
猪传染性胃肠炎病毒 |
56℃ |
30min |
狂犬病病毒 |
56℃ |
30 min |
禽流感病毒 |
56℃ |
30 min |
结核杆菌 |
60℃ |
30 min |
副猪嗜血杆菌 |
60℃ |
5-20min |
链球菌 |
60℃ |
15min |
金黄色普通球菌 |
80℃ |
30min |
布氏杆菌 |
70℃ |
5min |
大肠杆菌 |
65℃ |
30min |
沙门氏菌 |
60℃ |
15min |
钩端螺旋体 |
60℃ |
10s |
霉形体(支原体) |
55℃ |
5-15min |
立克次体 |
56℃ |
10min |
衣原体 |
60℃ |
5-1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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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建议
(一) 加大违法惩治力度,完善法规体系建设。
2008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不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处置染疫动物及其排泄物,染疫动物产品,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动物尸体,运载工具中的动物排泄物以及垫料、包装物、容器等污染物以及其他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动物产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于以获取暴利为目的的违法买卖病死动物的行为,要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从严从重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起到震慑、警示作用,之所以一定程度上存在违法买卖病死猪行为,打击不力也是原因之一。因此,现行法规需要不断加以完善,真正做到与时俱进,才能更好的保障百姓民生。
(二) 借鉴台湾做法,推行养殖保险。
据了解,台湾绝大部分养猪场的所有在养的猪均要求参加保险,至今为止生猪参保率已超过90%,大陆地区自2007年国家推出能繁母猪保险补贴办法以来,已逐步覆盖到肉猪的保险、补贴,但是参保数量依然较少,保险、补贴覆盖面有待提高。因此,政府亟需完善和推行更加全面的养殖保险政策,加大财政补贴力度,相关部门认真落实对病死畜禽的鉴定、确认、理赔,将对养殖户的成本起到缓冲作用,从而确保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确保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三)落实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降低养殖户成本损失。
2012年4月5日农业部发布了(农医发〔2012〕1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到对规模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生猪损失及无害化处理分别给予80元和880元的补助。然而政策在基层落实尚不到位, 2013年黄浦江死猪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养殖户的病死猪(尤其是育肥猪)得不到经济补偿,从而利用违法销售,减少成本损失,但由于销售病死猪打击力度的加强,为图方便而随意丢弃。因此,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无害化处理补贴经费,各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和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养殖者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生猪生产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四)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模式,推动无害化处理进程。
动物尸体管理事关公共卫生安全和国家生物安全、动物源性食品的安全,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加快动物尸体无害化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门机构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通过上述四种处理措施的比较,笔者认为采用高温生物降解模式,是至今为止最为可行,最为环保的一种方法。各级有关部门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方式;或是通过资金补贴给养殖户、屠宰场,让他们各自设立处理场,及时、高效处理病死畜禽;甚至是通过政企合作模式,企业负责实行,政府进行监管和财政扶持,从而达到更好、更快推动无害化处理的进程,保障畜牧业健康、绿色、持续发展,实现“美丽中国”的目标。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