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资料显示,截至目前,农业部只在2009年向华中农业大学研制的两种转基因水稻“华恢1号”和“Bt汕优63”颁发了安全许可证书,但取得了转基因生产应用安全证书,并不能马上进行商业化种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要求,转基因作物还需要取得品种审定证书、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才能进入商业化种植。目前,这两种转基因水稻尚未完成种子法规定的审批,不允许商业化种植。但记者发现,“转基因成分”不在《大米》国家标准(GB 1354-2009)之列,难以确保转基因水稻没有被商业化种植。
事实上,农业部也表示,“我国发展转基因水稻,并积极推进其产业化,既是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层面上的布局,也是农业生产的迫切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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