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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出现新模式

2015-12-10 08:53 来源:中国经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托管型农业经营模式有望成为未来农民专业合作社改革的重要方向。9日,由经济参考报社主办的“2015中国互联网托管农业发展研讨会”在京举行,会上多位专家表示,作为“互联网+现代农业”的一种重要实践,互联网托管型农业能有效解决土地规模化经营风险和工商资本下乡难等多重现实难题,是农业一二三产业融合互动的一个有益尝试和探索。

  据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土地托管经营模式,是指人们到农村投资租下土地,随即被配发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社员证。此后,从春天育苗、整地、插秧,到夏季的种植、管理,一直到秋天的收割加工,全部由当地农民来完成。收获的农产品,将配上精美的包装发到社员家里。这种模式从去年起在各地基层备受欢迎,例如在辽宁盘锦,就有一家名为“锌一代农民专业合作社”正以这种模式不断扩充自己的“社员”。

  对此,农业部农业规划设计院研究室主任李健表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是以农业为基本依托,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整合在一起,最终实现了农业产业链延伸、产业范围扩展和农民增加收入。

  李健说,“互联网+现代农业”重在全产业链融合,即与农业的生产、加工、流通、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融合。

  李健表示,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模式仍有待探索,“锌一代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与农业一二三产融合互动的一个有益的尝试与探索。一是企业主导,发挥信息、资本、人才等资源优势,为农户提供各类服务。二是农民主体,创新了农民与企业经营的利益联结机制,使更多的利益留给农民。三是提升了消费者的体验,包含农产品、休闲旅游产品等系列产品的体验,更重要的是增加了消费者的参与度和体验感,实现了农业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高级经理赵忠煦表示,托管型农业是土地流转的一种高级形式,能解决包括土地规模化经营以及农业推广难等多个问题。此外,目前国家对社会工商资本进入农村有较多的限制,担心其长时间大量的占用了农用地,并衍生了“非粮化”和“非农化”等隐患。就此,土地托管是一种非常高效的将社会资本带入农村,而又不会造成粮食安全问题的手段。

  赵忠煦说,托管型农业还能有效地防范土地流转的规模化风险。未来农村合作社的发展方向是公司化发展,在这个大环境下,产权交易市场也在研究如何将托管的概念引入到交易过程中。未来土地流转将不再是一块地一块地的交易,而是一个项目接另一个项目的交易。这就脱离了产权交易的最初级阶段——交易要素与资源,而是进化到了一种更高级的形态。

  但赵忠煦也表示,土地产权类交易要完全实现互联网化是有一定局限的,土地有属地性,例如辽宁的土地到北京来交易,从市场角度来说可以,但实际操作起来中间还有很多行政审批的流程,还有基层的民主决策程序等,这一套程序也就意味着农村土地的产权交易不能实现全程互联网化。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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