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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市场信息领域的“政策红利”有哪些

2015-12-29 09:55 来源:农民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发展农业农村大数据

  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加强农业农村经济大数据建设,完善村、县相关数据采集、传输、共享基础设施,建立农业农村数据采集、运算、应用、服务体系,强化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增强乡村社会治理能力。统筹国内国际农业数据资源,强化农业资源要素数据的集聚利用,提升预测预警能力。整合构建国家涉农大数据中心,推进各地区、各行业、各领域涉农数据资源的共享开放,加强数据资源发掘运用。加快农业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加大示范力度,提升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高效化、服务便捷化能力和水平。——《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

  支持农业农村电子商务

  积极培育农业电子商务市场主体,着力完善农业电子商务线上线下公共服务体系,大力疏通农业电子商务渠道,切实加大农业电子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力度,加快完善农业电子商务政策体系。

  ——《推进农业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

  深入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优先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实施。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

  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创业大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强县创建活动。

  实施农村电子商务百万英才计划,对农民、合作社和政府人员等进行技能培训。

  加快完善县乡村农村物流体系,重点支持老少边穷地区物流设施建设。

  完善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促进宽带网络提速降费,结合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持续提高农村宽带普及率。

  加大对电子商务创业农民尤其是青年农民的授信和贷款支持。简化农村网商小额短期贷款手续。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推进产地批发市场建设

  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建立农产品流通主体培训体系,建立流通主体评价体系,扶持流通企业成长,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强化产销信息服务,制定农产品产销信息采集发布标准、规范和制度,完善产地市场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能力,培养产地信息化专业人才。

  推广公平交易方式,探索、创新适用于市场经营农产品的一对多、多对多交易方式,尝试拍卖、中远期、期货等多种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分析形成价格指数。

  构建利益连接纽带。鼓励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成为企业或联合成立产业协会,积极发展会员制,探索采购商激励机制。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场交易设施,强化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各级产地市场开展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提升市场辅助工程建设,加强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全国农产品产地市场发展纲要》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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