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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副部长撰文:如何解决好“谁来种地”的问题

2016年12月05日 11:02:44  来源:《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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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也是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关键期。当前,“谁来种地”的问题现实地摆在我们面前,只有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尽快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才能担当起现代农业建设的历史重任。

  一、推进农业现代化亟须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正确认识和处理好农民问题历来是一个战略性问题。作为最大的社会群体,农民既是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根基,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未来。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主体,农民职业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方向。现阶段,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是解决“谁来种地”问题的关键举措。

  在2013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述了“谁来种地”问题,强调要以吸引年轻人务农、培育职业农民为重点,建立专门政策机制,构建职业农民队伍。2016年4月,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形成一支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自2012年以来,连续5个中央1号文件都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出了重大部署,特别是2016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职业农民培养成为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和中央1号文件的部署安排,充分表明了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各级政府必须坚持不懈抓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

  从现代化全局看,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性问题。“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点和难点在农民,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民要小康,收入要连涨”,虽然这几年我国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城乡收入相对差距有所缩小,但是绝对差距不断扩大。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农村居民仅为11422元,两者相差近两万元,而且农民社会保障水平低,享受公共服务少,很大程度上农民还是一种“身份”称谓,没有成为一种体面的职业。当前迫切需要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将越来越多的农民打造成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领办人和农业企业骨干,并通过大力推进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经营效益,使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使农民成为体面的职业。

  从整体看,目前我国农业劳动者素质问题突出,还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成为制约“四化同步”的瓶颈。一是数量萎缩。统计表明,我国从农业生产转移出的农民工数量达2.77亿,目前仍以每年数百万的速度在增长,务农农民尤其是青壮年农民急剧减少。二是结构失衡。留守农村的农民,以老年、妇女居多,浙江、江苏务农农民平均年龄已达57岁。三是素质堪忧。务农农民中,小学、初中文化程度占到70%以上,农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仅1.7%,远低于全国6.2%的平均水平。四是后继乏人。农村新生代劳动力绝大部分选择“跳农门”,务农农民成了国民素质的“低洼地带”。由于劳动力素质问题,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难以利用,高水平农业科技成果难以转化。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都明确提出,到2020年农业现代化要取得明显进展。我国农业正处在转方式调结构的关键时期,推进农业现代化面临严峻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必须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力度,积极推进务农农民职业化进程,加快构建一支高素质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和保障。

  二、我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初见成效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针对农业现代化需要,将加快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战略性任务来抓,在推动现代农业建设中成效初显。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结合实际完善培育制度、强化体系建设、增加经费投入,着力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整体框架体系,涌现出了一大批新型职业农民。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基本形成。我国于2012年在全国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2014年启动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2015年启动实施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在中央政策指引和国家试点示范推动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列为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细化工作要求,推动试点示范深入开展。目前,全国已有4个省、21个市和487个县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新型职业农民示范培训体系,初步形成了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产业带动、农民主动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格局。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基本确立。在培育环节上,坚持把教育培训作为重点,把规范管理作为重要手段,把政策扶持作为重要保障,大力支持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在培育对象上,坚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等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为重点,兼顾专业技能型和专业服务型职业农民。在培育模式上,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按农业生产重点环节,分阶段安排集中培训,实现产业周期全程覆盖。在培育层次上,主要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和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面向新型职业农民开展中职、高职教育。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实践,我国基本建立了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扶持“三位一体”,生产经营型、专业技能型、专业服务型“三类协同”,初级、中级、高级“三级贯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框架。

  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加快构建。各地从实际出发,积极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涉农院校、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了以农广校为主体、多方力量参与的“一主多元”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探索出了很多特色鲜明、成效显著、代表性强的经验和做法。有的地方依托涉农院校,建立职业农民学院,创建“学历+技能+创业”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模式;有的地方依托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建设农民田间学校,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走进产业、服务产业;还有的地方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直接在田间地头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在国家层面,成立中国现代农业、现代畜牧业、现代渔业、现代农业装备和都市农业五大职教集团,通过产教融合探索培养农业高技能人才、现代青年农场主等各类新型职业农民的有效路径。

  随着培育工作深入开展,一批高素质的青年农民正在成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和农民合作社领办人,一批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加入到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中,为现代农业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据2015年对1.3万名青年农场主统计,高中或中专学历占58.9%,大专及以上学历占34.7%。新型职业农民创业兴业典型层出不穷,成为我国现代农业发展进程中一道靓丽风景,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引领作用。

  三、“十三五”时期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的思路和任务

  发展现代农业,根本出路在科技、关键在人才,最基础的就是要培育有科技素质、有职业技能、有经营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十三五”时期,我们要把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坚持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根本方向,坚持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定位,不断强化政策、科技、体制支撑,着力完善农业职业教育培训体系,着力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育,加快建设一支与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的现代农业生产经营者队伍。

  强化规划引领,形成推进合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完善“十三五”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财政、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融、保险等部门参与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中来。要充分发挥农广校作为培育主体的基础作用,聚集农业院校、科研院所、农业龙头企业、农业职教集团和农民合作社等资源优势,吸引多方力量广泛参与,共同推进培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新局面。

  畅通三大环节,完善培育体系。教育培训、规范管理和政策扶持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三大环节。教育培训环节,关键是要锁定对象、精准培育,加强培育对象库、师资库、教材和基地建设,创新机制模式和方式方法,全面提升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规范管理环节,关键是要强化对职业农民队伍的管理,建立信息档案和动态管理机制,保持职业农民队伍的生机和活力。政策扶持环节,关键是要协调与整合现有政策,推动农业补贴和项目建设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新型职业农民与城镇职工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逐步构建起支持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产业扶持、金融保险、人才激励、社会保障等衔接配套的政策体系。

  明确目标方向,着力提升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生产技能和经营能力,进而提高新型职业农民的收入水平,使农民逐渐成为体面的职业。进一步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骨干的科学决策与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使农业效益得到持续提升。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实训基地、农民田间学校、信息化手段等基础条件建设,健全完善“一主多元”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为大规模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提供支撑。进一步提升新型职业农民管理服务能力,着力打造职业农民培育大数据和云上智农平台,建设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审核、管理和服务一体化的信息管理系统,为农民提供在线教育培训、移动互联服务、在线管理考核和全程跟踪服务。

  突出重点对象,培育新型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青年农民,是最富活力的现代农业建设者,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两个重点。要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农业企业骨干为主要对象,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争取用5—10年时间对带头人轮训一遍,重点培训生产技能与经营管理知识。要把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作为拓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渠道的重要举措,每年遴选部分具有产业基础和高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45周岁之间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返乡创业大学生、返乡农民工和退伍军人,开展培训指导、创业孵化、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要坚持通过全过程培养,加快建设一支创业能力强、技能水平高、带动作用大的青年农场主队伍,激发农村青年创造创新活力,吸引农村青年在农村创业兴业,使青年成为推动农业现代化的有生力量。

  (作者:农业部副部长)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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