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燃料消耗第三阶段限值管理逼迫车企加快节能车型的投放。记者日前从工信部获悉,根据新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汽车行业将建立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全新评价体系,5月1日起正式推行《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覆盖所有国产车和进口车企业。业界分析,新的核算办法将加快进口车和国产车的排量下移。
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是按照汽车企业所有乘用车产品的车型燃料消耗量和对应的产量或进口量来设定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工信部每年6月1日前将发布上一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情况报告”,并研究建立基于汽车燃料消耗量水平的奖惩制度,包括对不达标企业的惩罚及管理措施。
《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及指标》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2005年7月1日,新开发车型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对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分重量等级设定必须达到的“百公里燃料消耗量”标准,如果不达标将不准生产、销售。该标准施行后,2006年与2002年相比,新车的全国平均燃料消耗量从2002年的9.11升/100公里,下降为8.06升/100公里,乘用车整体油耗平均下降了11.5%。
2008年1月1日,乘用车燃料消耗第二阶段限值开始执行,在第一阶段的基础上油耗标准再降低约10%,但总体上仅与2002年世界各国轿车的平均油耗水平基本相当,落后于现世界平均水平。
与前两个阶段限值标准不同的是,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评价对象,而是将汽车企业作为整体进行评价。与第二阶段油耗标准相比,我国第三阶段要求乘用车油耗再下降约20%,即2015年达到6.9升/100公里的平均水平,将基本接近发达国家的汽车排放水平。
引人关注的是,车企平均油耗管理首次将进口车商纳入,这将避免中国成为进口大排量汽车的倾销市场。
对国产车企而言,降低平均油耗的主要途径一是技术提升,采用高效内燃机、高效变速器、轻量化技术等;二是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提高小排量乘用车的生产比重。业内人士呼吁,面对SUV车型销量持续飙升的现状,有必要对节能环保的小排量汽车实施更优惠的鼓励购买政策。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总量已超过一亿辆,汽车用汽柴油消费占全国汽柴油消费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5%左右,每年新增石油消费量的70%以上被新增汽车所消耗。业内人士认为,对车企平均油耗的管控将缓解汽车产业带来的能源短缺问题。(记者 涂露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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