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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汽车2018年全面实施国Ⅴ标准 不涉及在用车辆

2013-09-23 09:52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上周,环保部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第五阶段《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简称国Ⅴ标准),要求国内在售的3.5吨以下的轻型汽车从2018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国Ⅴ排放标准。据悉,该标准适用于新车定型、生产和销售环节,但不涉及在用车辆。

  这是继2001年发布的第一和第二阶段和2005年发布的第三、四阶段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之后,国内第五次提高汽车排放限值。据了解,本次新法规与国外汽车排放法规标准相比,技术水平和欧洲正在实施的第5阶段排放法规相当。国Ⅴ排放标准大幅度严格了污染物排放限值。(记者魏学珍)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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