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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政策”不够完善 消费者感觉小失落

2013-09-25 15:26 来源:北京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争论12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汽车三包”消费者感觉小失落

  今年10月1日起,争论和猜测了12年之久的汽车三包政策终于开始实施。记者昨日采访部分业内专家、经销商和消费者后了解到,虽然大家认可“三包政策”在维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上进了一大步,但是业内普遍担心,不够完善的“三包政策”真正起到的作用或许会让消费者失落,并且有些经销商会依据其中模棱两可的条款更加与维权消费者“扯皮”。

  “‘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这三大问题颇受消费者和汽车各界人士的关注,但不管怎样,汽车三包政策的正式出台让保护汽车消费者权益不再是纸上谈兵。”来自汽车之家的业内人士曹雷分析说。据了解,三包政策中对汽车生产者、销售者以及修理者三方的义务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三包责任中规定: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同时,三包政策还制定了相关的罚则制度,除了警告和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罚外,还有包括现金罚款,罚款金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

  讨论

  消费者:明确利益却存在不少漏洞

  北京市民方芳

  我刚摇号成功不久,准备国庆期间好好看看车。为此我还和爱人好好研究了一次“三包政策”,发现新政策为消费者明确了维权范围,争取了利益,但也存在着不少小漏洞。汽车毕竟是大宗消费品,由1万多个零件组成,零件的寿命各不一样,有的损坏经销商或厂家会认为是消费者不当操作造成,消费者却会认为是质量问题造成,很容易产生纠纷,但政策却没有明确统一的界限方案。

  再比如,新规中规定因产品质量问题维修超5日的,应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给予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可是政策又没说多少钱才算“合理”,这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仍然会很被动。还有购车后保养问题,新政策规定:“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那么是不是消费者以后想到汽配城维修保养,就不会享受三包保障了?此外,退车后,购置税、保险、过户费也是不小的一笔费用,谁来承担?我心中的小疑问确实很多。

  专家:政策对经销商没有压力

  资深汽车营销专家苏晖

  “汽车三包政策”是个大进步,肯定是有总比没有强。不过,这个新政策没有“革命性亮点”,解决争议焦点的实质性条款也没有,只明确了三包范围,都是常识性、最基础框架性的规定,对于消费者购车维权的作用不够强,还不如前些日子汽车召回规定有力度。

  总体来看,这个政策或许让消费者失落,并非维护自身权益的灵丹妙药,因为制造商、经销商、消费者三方职责还不够明确,特别是第一责任方界定很不明确,有利于消费者的条款都不够具体,打起官司容易模棱两可,反而某些条款可能更容易被经销商利用成为他们与消费者扯皮的依据。

  9月初,全国15家汽车制造商表示愿意提前一个月实行这个政策,可见新政策对他们没有压力,他们比政府还要积极。

  经销商:碰上过度维权的客户不怕了

  丰田4S店销售经理王彬

  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副总经理颜景辉

  北京的经销商众多,服务质量一直以来也是良莠不齐。“三包政策”的实施,今后将规定经销商统一的售后服务标准,这对消费者和经销商而言都是个好事。比如说,今后有些过度维权的客户想随随便便就要求退车,这个将不会那么简单了,一切都要按照规矩来办。对于政策中一些容易扯皮的细节,还是要靠时间来完善。有的经销商觉得“三包政策”会给10月销售“添把火”,我没那么乐观。

  此外,或许会影响外地进京购车客户的数量,因为“三包”规定中要求消费者要在最初买车的经销商处办理相关手续。(记者孟环)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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