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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明日实施 轮胎等16类易损零部件可免费更换

2013-09-30 08:58 来源:工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汽车三包规定”)将于10月1日实施,法规涵盖家用汽车的“产、供、销、服”多个环节,涉及汽车整个产业链。今天,记者从质检总局获悉,目前已有63家汽车生产者、5374个车型、22956个销售网点进行了三包信息备案。个别汽车生产厂商混淆扩大特殊定制零部件种类和范围,有关部门已责成更改。新能源汽车不在三包规定内,依循汽车厂商自行规定的质量担保承诺。

  目前,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4亿辆,位居世界第二。家用汽车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终于成为现实。《汽车三包规定》三包期限为: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两年或者行驶里程5万公里。

  为保障《汽车三包规定》顺利实施,《家用汽车产品三包主要零件种类范围及三包凭证》国家标准(简称“汽车三包标准”),将作为重要的配套文件同步实施。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主任陈玉忠介绍,轮胎、灯泡、雨刮片等16类被纳入易损耗零部件中,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选择免费更换。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两次总成后,或同一主要零件因质量问题累计更换两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总成和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消费者可向销售者提出更换或退货,销售者应予以负责。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巫小波称,该标准对汽车三包过程中所涉及的主要总成和零件、易损耗零部件的种类范围进行规定,明确了未来消费者退车、换车的必备条件,“汽车三包标准绝没有使三包规定缩水”。针对一些消费者误解,巫小波说,“汽车的总成和系统主要零部件应不少于标准所列的范围,易损耗零部件和需要定制的特殊零部件不能高于标准所列的范围,一个不少于,一个不高于,恰恰避免了部分汽车经营者通过调整这个范围来影响消费者权益。”

  据质检总局透露,个别厂商将“车身控制单元”申报为特殊定制零部件,想蒙混过关以拉长维修天数。巫小波说:“‘车身控制单元’既可包括车灯照明、挡风玻璃刮水器,又可包括发动机自动启停和传感器辅助胎压监控系统,我们已明确规定特殊零部件只有防盗系统和全车主线束两类。同时,由于新能源汽车产品的技术特殊性,不适用于现行三包规定,依循汽车厂商自行规定的质量担保承诺。”

  目前,全国31省的795名专家被聘为三包争议处理技术咨询人员,成员来自高校、厂商、汽车技术研究机构、4S店等。(记者于宛尼)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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